富康违法用工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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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泥 发表于 2008-3-8 23: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家的争吵声中,我看到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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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星天 发表于 2008-3-9 09: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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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焱 发表于 2008-3-9 09: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rxy 于 2008-3-7 10:19 发表
走富康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版主也不要凑热闹了,就唯恐天下不乱,就你们这样能当好版主吗?有时间你可以来富康看看,和管理层聊聊,不就什么都清楚了!不要一个人喊狼来了,大家都跟着喊,最痛恨这样的人,一点脑子 ...

看了这么多,所谓的好话全是新注册的,我不知道这到底有多少水分.看看上面的这人说话,就可以看出一个企业的文化,管理层的素质.说着话至少在企业也可能是个中层吧,但请你说话的时候动动大脑,什么是网络,什么是论坛?楼主所说到底有没有这会事情尚待调查,你们自己先急了,除了辱骂楼主还会做什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你们也有义务出来澄清,你可以拿出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比如说劳务合同这些,别人都有眼睛都会看到,你在这里在组织上3.4百人发贴,我敢说,没有几个人相信你们说的,因为你们水分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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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xy 发表于 2008-3-9 10: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狂生斑竹,富康企业什么文化,管理层什么素质不用你在这里大放厥词!我无心跟你计较,多学学黑河斑竹,我觉得他是客观公正看问题的!!你确实只会起哄,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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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xy 发表于 2008-3-9 10: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富康信息部 于 2008-3-8 11:53 发表
富康信息部以公司名义声明,这件事公司正在和相关人员调查,请非公司人员不要以公司名义发表任何言论,公司调查清楚后会妥善解决!请不要再污蔑公司形象以引起攻击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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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焱 发表于 2008-3-9 1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不是吗?看看前面发的帖子,你们除了漫骂还有什么?什么叫起哄?让你们出示用工合同也是起哄?企业文化是什么?我想你比我清楚,但很清楚的一点,在通篇的辩论中没有丝毫的体现.你们也有义务澄清事实的真相,可你们做了什么?除了用新注册用户和匿名漫骂还有什么?这难道不是管理人员素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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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飞 发表于 2008-3-9 12: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怎么了?

斑竹也是人啊

帖子发了3.4天我才回复的

为什么?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这么简单!

在我之后 花生豆 斑竹说话了

狂生斑竹说话了

在有些人眼中斑竹起哄 那说话的人怎么不好好看看帖子呢?

说好的都是新注册的 骂人的 招人不限量的同时出现

你们在这里一次次的把帖子挺起来

真的是给自己的单位争面子吗?

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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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星天 发表于 2008-3-9 16: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版主非版主,新注册的还是老会员,大家都不要互相攻击了。重要的是我们要客观公正的看待发生的问题,不要随意的谩骂,大家都有各自的看法。也不要说孰是孰非,人家企业管理层、员工怎么怎么。让我们静待,肯定会有解决的,相信企业也不会视而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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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云 发表于 2008-3-10 02: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吵什么吵!都是无用之功,有时间去富康看看不就明白了!      最近听说这事后来酒泉在线看看,就注册了,但是我觉得楼主的观点不能够成立,对于打工者来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没错,但恶意诽谤就大可不必。
      我首先说的是楼主:
      1.  你说“多数人不约而同的向商场(酒泉富康购物中心)提出了辞呈,要求退还押金,解除劳动关系。却被富康拒绝,并且要求不得倒班,不得请假等。无奈的员工只能在不愿意的情况下继续上班。”请问,如果是多数人都要辞职,商场岂不是要关门歇业。商场没约束你的人身自由,你想走,没人能拦住你,难道商场派人把你绑在商场上班???
    2.你说“自上班以来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可是你的劳动关系不隶属于商场啊,你的劳动报酬是供应商给你发的,劳动关系应当隶属于供应商,可是作为个体的供应商,他是没有权利,没有办法和你签定劳务合同的。
    3.富康导购员的补助发放自07年7月开始已有7个月了,这部分补助是由公司发放的,这就意味着公司的这项开支已有40余万(每人150元*400人=6万/月),而公司是没有任何义务去承担这项开支的。但7个月的补助发放,使得导购员有严重的依赖心理,认为发补助是公司应该做的,全然不懂公司对导购员的关心和鼓励。所以公司决定自08年2月起,补助工资照发,但发放的形式有所改变,把它纳入考核,在服务,柜台纪律,销售业绩三方面考核,在总额(即6万/月)不变的基础上做的优秀的上不封顶,当然做差的是少拿或是拿不到的。这应当是比较合理的,我想大家都是应当理解的!
    4.说起倒班制度,富康是做的有点不妥。07年大半年,公司导购员全部实行倒班,早班8:40上班,中午13:00下班,工作时间仅4小时20分钟,晚班13:00上班,晚上20:00下班,工作时间仅7小时,这样的作息时间在酒泉是找不出第二家的,所以给导购员养成了这样的上班习惯,现在执行的作息时间是正常班与下午班轮班的制度。即:正常班:08:50--12:00  14:00--18:00,下午班:12:00--19:00,无论哪个班次都不超过国家规定的8小时。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休息日,但导购员请假是随时可以的。可能突然改变作息时间,有点不适应。
    5.你说“非法强制收取押金”。请问:在你入司办手续时,要预先缴纳200元的工服押金,公司强制了吗?况且你不管到那个单位,发工作服不收押金啊?再说上岗以后,供应商的货品安全与导购员有直接关系,收押金也是应当的。所谓“押金”,他不是什么费用,最终在你离职时还是要退得。试问,你知道谁的工服押金没退吗?
    6.还有什么“剥夺员工用餐时间,以增加小吃城的销售业绩”。公司在小吃城开业以来,为方便员工用餐,给每位导购员及其他员工补助2元及4元餐费,光这项开支每天就是1万元,1个多月时间是多少钱,我想不通你不但不理解公司对大家的关心,反而埋愿起来了,真是不可思议啊!!
    现在来批评一下大家说的“富康管理层”发表的评论,我觉得应当就事论事,不要用过激的话,把道理给大家讲清楚,谁人都有一个吃饭的肚子想事的心,我想换位思考一下,这件事不难理解哦!
    烦死了!!累死了!!瞌睡死了!!尽说些无聊的事,是怎么回事明天到富康去看看,了解了解就知道了,何必在这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眼睛,浪费电资源,浪费......
    无聊的网络.....尽瞎聊些无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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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撒尼 发表于 2008-3-10 04: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
虽然法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但是该告,只要你有证据,有理由就去告,没人拦你
但是没有的事情就不要在这里发泄
要发泄去北大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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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飞 发表于 2008-3-10 08: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102.103楼

请 淡淡的烟草香 斑竹

不要谩骂或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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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辰 发表于 2008-3-10 08: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冷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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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辰 发表于 2008-3-10 09: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部分热情狂躁的网民组个声援团去讨伐富康吧
我看的着急的

[ 本帖最后由 应辰 于 2008-3-10 09: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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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焱 发表于 2008-3-10 10: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诽谤?无中生有是诽谤,如何做到别人不诽谤你?你就拿出实际的东西来,别人让你们拿点实际的东西如用工合同之类的,你说别人起哄,组织一帮人在这里穿马甲辱骂楼主,这种行为对吗?换句话说,一个企业应该不怕出现这样的事情,你们不是也有做市场营销的,如其制造新闻,你不如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了,可能带了的效益比你投入制造新闻的费用低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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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星天 发表于 2008-3-10 10: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版主能不能冷静一点,客观的引导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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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ナ力水手] 发表于 2008-3-10 10: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狂生 于 2008-3-10 10:07 发表
什么是诽谤?无中生有是诽谤,如何做到别人不诽谤你?你就拿出实际的东西来,别人让你们拿点实际的东西如用工合同之类的,你说别人起哄,组织一帮人在这里穿马甲辱骂楼主,这种行为对吗?换句话说,一个企业应该不怕出现这样的 ...

说的对,为什么不能正确面对问题,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呢?于其在这里起哄制造新闻不如赶紧解决掉。
往往对一件事情的处理方式就能代表一个企业的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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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星天 发表于 2008-3-10 15: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不敢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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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焱 发表于 2008-3-10 19: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劝福康领导还是及早解决的好,在这上面说的天花乱缀没有人会相信的,事情解决了,一切OK了那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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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边走边看 发表于 2008-3-10 22: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富康发工资的日子,只是偷着发了一小部分人的,多数人的都不敢发.就是怕发了工资集体辞职。其实不用害怕的,我们每人500元押金还在你们手里呢。不用你们绑着我我们去上班我们也会去的。押金和工资我们都不会放弃的。
    每人的押金是500元,如果按你们的话我们属于供应商的,那你们富康就不应该给我们发工资也不应该扣我们的押金,这样我们无须和你们签合同了。但押金是你们强行从工资里扣除的。
   你们和西部公司一样,多数吃的是供应商的返点,就这样差的商场供应商是不会掏钱租你们摊位的。
   如果每天上半天班一个月只能算15天,那为何你们不2个月发一个月的工资。或者把400人的促销队伍压缩到200人,这样每人的工资就是1000元,还把你们很不情愿的补助省下了呢。
   其实在周末我们的上班时间是8.40——20.00。节日和活动期间我们要上班到23点。有时候为了充人气(如假面舞会)我们下班还的参与活动或充当扮演顾客。
   在小吃城用餐没有补助的。那只是你们推出的优惠活动,和补助没任何关系。即买10元餐票送5元。那样难吃的东西谁情愿吃啊,谁不想回家做着吃。照理说只上半天班是怎么也能回家作饭吃的,可你们经常是12点下班1点开会或培训。难道就不能把培训放在2.30以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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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边走边看 发表于 2008-3-10 22: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去告估计也不成的,政府部门都护着富康呢。谁敢动?几个亿的贷款谁来还?富康手里捏着我们的工资和押金我们也不甘轻易离开。
  这几天富康说了:谁走都可以,工资和押金一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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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 发表于 2008-3-10 23: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提请有关部门调查

建议提请有关部门调查这件事情,还广大劳动者一个清白!也还政府和富康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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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春 发表于 2008-3-11 08: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的问题

成功的企业请看cctv-2年度最佳雇主调查,学一点也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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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飞 发表于 2008-3-11 11: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周末我们的上班时间是8.40——20.00。节日和活动期间我们要上班到23点。有时候为了充人气(如假面舞会)我们下班还的参与活动或充当扮演顾客。

还有这样的事?

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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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 发表于 2008-3-11 15: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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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冰H 发表于 2008-3-11 18: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幕发现只里头咋着热闹!!!!!
斑竹都叫忽悠了
楼住肯定似个收银员
发帖子的网友中肯定也要富康总级别的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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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焱 发表于 2008-3-11 18: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什么身份,出现这样的情况,富康公司应该积极的解决,而不是回避或者叫苦更或者找许多马甲来漫骂,这体现了企业的文化,也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如果有网友是富康总级人物,应该知道这些常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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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烛 发表于 2008-3-11 21: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个社会主义的羊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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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发表于 2008-3-12 09: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还真不少。问题是争吵了这么久,究竟有没有落实解决?

马甲们都在浪费时间和感情吧

与其参与争吵,不如想对策。是员工的不对,想办法惩治;是你们的不对,赶紧补救。

在这里参与争吵的马甲,我只能说你们在损毁富康的形象。你们说得越多,给富康描得越

黑!!怎么这个问题都谝不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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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ch0815 发表于 2008-3-12 17: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拖欠工资就是老子很不爽的就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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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腔北调 发表于 2008-3-12 17: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得不流氓几句了!

看了前5页,不想说什么,认为是普通的纠纷。把帖子全部翻了一遍,才发现,富康太他奶奶的不要脸了,说句难听的话,交押金、拖欠工资、恶意延长加班时间也不是一家两家的事,可你们居然无耻到雇“马甲”在此发表谬论,真是欲盖弥彰,一点都不是大企业的作风!
要么你死硬到底,要么你改过自新!又要他妈的当婊子,还想立牌坊!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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