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及《酒泉市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市档案馆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酒泉市档案馆
3、项目地点:位于酒泉市肃州区,玉门西路南侧,正大路东侧
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70平方米(15 亩),总建筑面积为135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5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约为2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16,建筑密度为35.0%,绿化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81辆(其中41辆为充电桩车位)。
5、建设周期:2025年-2027年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项目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公众参与调查。
2、通过建设项目的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3、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4、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5、评估本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公示征询事项
1、对象范围:可能受本次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对后期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进行反馈。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责任主体:酒泉市档案馆 联系方式:15809377345
(2)评估机构:甘肃和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93705552 邮箱:1475181980@qq.com
3、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