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关于您发的“美居房产中介冒充房主隐瞒价格欺诈消费者”事情,我公司已看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11月6日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订购了居雅苑房屋一套,约定交易价格668000元(含中介服务费)。并约定于2019年11月7日办理房屋手续。但2019年11月7日办理房屋手续时,房主对付款方式不满意,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与您就售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经过三房协商,随后于2019年11月20日三方就该套房屋又签订售房协议,协议约定2019年11月20日付清首付款,剩余房款待乙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后于12月20日前付清余款,同时,甲乙双方各自向代理公司美居房产付清中介费,三方就合同约定事项签字盖手印确认。2020年1月5日,该房屋手续办完后,三方就该房屋又签订了交房清单,约定该房屋房款、水、电、暖及楼盘费、中介费已全部付清,该房屋再无任何经济纠纷,三方签字确认。在服务当中存在的问题,我公司已对业务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再次,向您表示歉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的原则,竭诚服务。???
????????????
酒泉美居房产中介公司??
? ?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