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此问题答复如下: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肃州分局(原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分局)按照《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暂行规定》、《肃州区城郊村综合整治方案》和《肃州区城郊村征地工作方案》,依法组织实施泉湖镇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在土地征收工作开展前期及时向被征地村组和农户送达《拟征收土地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拟征地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镇村两级多次召开户主代表会议,经协商无异议后我局正式启动征地工作,并及时将补偿结果予以公开,无暗箱操作和违规征地的情况发生。
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关注,如有不详之处,请拨打0937-2669439进行详细了解,或到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肃州分局512室当面咨询。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肃州分局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