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手机服务“强制收费”曾一度泛滥成灾,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也经常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所谓“强制收费”,一般是指业务提供方(或其代理方)在未经过消费者自主选择、明确同意的前提下、甚至可能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几天,我却亲身经历了一起银行涉嫌强制收费的事件,侵权嫌疑人是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事情经过且听我如下分解:
2010年2月22日,我收到建行95533发来一条短信,短信内容如下:“尊敬的客户,我行自2010年3月1日起升级您手机银行服务,开放查询、支付、缴费功能,同时免费优惠期将结束,我行按1元/月的优惠标准收取。如您不同意收费,可通过我行网点、网站、手机银行注销。如未注销,服务费将每月从您银行账户自动扣划。[建行银行]”
因为我从未使用过手机银行业务,目前也不需要该项服务。为消除疑问,查明究竟,并及时注销相关业务。我于2010年2月23日下午拨打电话(021-38784878)与建行信用卡中心联系,但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查询手机银行业务的相关情况,请拨打95533查询”。于是我当即拨打95533,但工作人员称“通过电话无法查询和注销手机银行服务,需要登录网站注销”。我虽感无奈,但也只好登录建行主页(http://www.ccb.com/cn/),点击注销手机银行的选项按钮,并输入相关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结果弹出“查询失败”的对话框。输入几次,均是如此。
至此,我通过电话、网站查询、操作了半天,仍然是一头雾水,如下两个问题:1、“本人是否曾办理过手机银行业务?” 2、“如果曾办理,如何注销?”,看似简单,却始终无法找到答案。此时,根据建设银行短信通知内容,看来只能去网点查询并注销了。否则,只能等着“被收费”了!可是,又有多少人为了一块钱会去银行网点排队办理注销呢?
我不愿意使用建设银行推出的所谓手机银行服务,但却无法顺利拒绝该服务,最终只能“乖乖付费”,建行的做法实在有“强买强卖”之嫌!虽然每月仅有一元,看似不足为奇,很多人觉得也就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了。但全国这么多的建行用户,如果都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的话,每月被建行莫名收取的费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更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认为,建设银行的上述做法亦有违反《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嫌,侵犯了包括本人在内的所有将要被建设银行收取“手机银行使用费”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简要理由如下:
首先,建设银行向用户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应当取得用户的明确同意,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也是法律的自愿、平等、公平原则的应有之义。
其次,建设银行向用户发出短信通知,在法律上其实是一种要约,即提出了“希望向用户提供该服务,并向用户收取每月一元钱的使用费”的意思表示,如果用户明确表示接受该要约、愿意使用该业务的,则合同成立,建设银行方有权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如果用户未接受(包括明示拒绝或不予理睬)该要约的,则合同不成立,建设银行无权收取费用。
因此,在建设银行发出短信通知的要约后,如果用户不予理睬,应当视为用户未接受该要约,合同就未成立,建设银行就无权收取费用。但建设银行却违反法律规定,将这种不予理睬视为同意,并以此作为合同成立、收取费用的理由,同时,还人为要求用户自行去“取消业务”,并为“取消业务”设置了很多无谓的障碍。可见,建设银行的上述做法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是违法的,是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是应当立即被纠正的。
2010年2月23日,我向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书面《投诉函》,投诉建行上海市分行的上述涉嫌违法的行为,并同时提出本人对纠正上述违法行为的的具体建议:
本人认为,比较公平、合法、合理的做法是:建设银行可以用短信通知用户,如果用户想要使用该项业务,可以通过相关渠道(短信、电话、网站等)确认办理该业务,如果用户通过上述途径确认订购该服务的,则视为办理成功,建设银行可以按月收取相应的使用费;如果逾期未确认的,则应当视为用户不同意办理该业务,建设银行有权取消该服务,也不应收取费用。
在投诉函发出后不久,上海消保委投诉科的王女士即主动与我联系,称消保委已受理投诉,并已将投诉函转给建行相关部门。3月3日下午,建行上海市分行电子银行部的王小姐与我联系,我们电话沟通了近半个小时。王小姐电话里称:建设银行会帮我取消相关业务,并不再收取使用费,但就我对建设银行所提的建议,其并未明确表态是否接受。
对建设银行的上述回复,我认为:虽然我个人的问题已经获得承诺解决,但建设银行并未就其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全面纠正。建行从这个月开始已经收费了,如果其不主动纠正其乱收费行为,可能会有像我一样数以万计的无辜消费者被收取所谓的使用费。
我也希望通过新浪博客这个平台,发出我的呼声,希望更多的媒体来关注此事,让全社会来监督各大商业银行,敦促这些银行大鳄,在千方百计创收的同时,也要适当地提升一下自身服务水准。在面对消费者投诉的时候,能够有起码的谦虚和尊重,能够主动而勇敢的承认错误,能够坦荡负责地面对社会的监督!
最后,希望不要再看到与“跨行查询收费门”相似的一幕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