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酒泉拍卖 于 2024-9-24 15:30 编辑
受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我公司对肃州区城区内1套住宅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住宅(1套):拍卖标的位于肃州区西文化街15#3-5-1#住宅。(标的信息详见附表1)
以上房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广大民众理想的居住场所。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公告日起标的所在地自行现场踏勘。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
四、报名地点: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五、拍卖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10时
六、拍卖地点: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厅
七、竞买保证金:10万元/间
八、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九、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纳账户:
账 户 名: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40 8255 3767
十、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的介绍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期内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与本公司联系垂询,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本次拍卖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状况和相关情况,对拍卖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拍卖标的全部现状(不包括拍卖标的内已安装的各类设施设备)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拍卖标的全部按现状进行拍卖和实物移交(不包括拍卖标的内已安装的各类设施设备),对拍卖标的出现的任何瑕疵问题,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维修责任,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二)标的以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拍卖,买受人暂按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标的建筑面积和成交单价计算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拍卖标的(不包括地下室)的最终成交价款以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核定建筑面积乘以成交单价为准。拍卖标的包括地下室的,则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价款以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和地下室建筑面积(注:地下室建筑面积以委托人依据第三方出具的测绘报告实测面积为准)之和乘以成交单价为准。委托人按最终成交价款和买受人已交拍卖成交价款清算,双方多退少补,应(补)退成交价款不计息(在签订补充协议五日内交清需补交的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三)拍卖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及国家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后,委托人在一年之内配合买受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及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若存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登记、变更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标的成交总价款1.5%的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20日17时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收回该拍卖标的,另行处置。
十一、联系方式
拍卖咨询电话:0937-2655866 王经理:13909370658
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9-1-3。
标的详情和特别说明请登陆微信公众号JQPM0937-2655866查阅
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表1
拍卖标的清单
(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套住宅信息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元/㎡) 备注
1 住宅 肃州区西文化街15#3-5-1#住宅 164.66 4410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交割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