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酒泉烧烤啤酒嘉年华”活动期间城区噪声扰民监督管理的通告
各夜间消费聚集区经营主体,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群众: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18日至2023年10月18日期间举办“酒泉烧烤啤酒嘉年华”活动,为进一步加强“酒泉烧烤啤酒嘉年华”活动期间各夜间消费聚集区秩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酒泉烧烤啤酒嘉年华”活动期间噪音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周日至周四夜间10点之后,城区各烧烤美食节活动现场、烧烤摊点、夜市等夜间消费聚集区不得进行各类演艺活动、播放音乐歌曲及其他产生扰民噪音的行为。
二、每周五、周六及节假日期间夜间11点之后,城区各烧烤美食节活动现场、烧烤摊点、夜市等夜间消费聚集区不得进行各类演艺活动、播放音乐歌曲及其他产生扰民噪音的行为。
三、开展“酒泉烧烤啤酒嘉年华”活动是发展夜间经济、提升城市活力、促消费惠民生稳增长的有效举措,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并大力支持“酒泉烧烤啤酒嘉年华”活动。广大市民如果在禁止噪音期间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肃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肃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肃州区商务局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肃州分局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