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泉市肃州区拖修厂片区给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根据省市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及《肃州区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区拖修厂片区给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肃州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东横十二路等6条道路及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新建道路总长8037.624m,配套完成给水管道总长11132m、中水管道总长8801m、污水管道总长10267m、雨水管道总长13860m、电力管线总长27520m、通信管线总长37748m、热力管道总长4440m、燃气管道总长2464m。
(2)、主要建设内容:完成道路、给水、排水、雨水、中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照明、绿化、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21603.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35.3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9.24万元,预备费1562.77 万元,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506.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6.项目周期:2023年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项目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公众参与调查。
2.通过建设项目的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3.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4.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5.评估本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公示征询事项
1、可能造成社会及环境影响的风险;
2、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不适的风险;
3、项目建设是否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
4、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邮件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责任主体:肃州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8909371602
(2)评估机构:甘肃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豆工
联系方式:18894428890 邮箱:276901088@qq.com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3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