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才开始供暖,3号的时候你们说得烧一段时间,慢慢就热起来了。今天5号,小区供热站温度37度,你们是闹着玩儿的?客服答复永远都是“反映的问题记下了,会催工作人员尽快来排查解决”。人呢?你们公司不是十分重视吗?怎么重视的?“已安排运维服务人员联系并上门处理”就是十分重视吗?
《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采暖期内,除因热用户责任影响正常供热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8℃。连续48小时以上,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6℃的,按日免收热费。”
昨天打了你们的24小时客服电话,今天又打了,也向供热办反映了问题。以此贴为证,我坐等你们来解决换热站温度不高的问题、高层水压不够的问题、入水管没有温度的问题、室内温度除日照增温因素未达到最低18度的问题。也坐等后续贵公司服务人员如何持续关注和跟踪落实我家中用暖情况,再有问题是如何处理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