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宅热用户确需停止集中供热,但又未采取天然气壁挂炉等方式满足住宅内采暖需要的,应在采暖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采暖期交纳热损费。地暖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交纳热损费,挂片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10%交纳热损费。实行计量收费的按计量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住宅用户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未入住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麻烦供热办的领导给我解释一下,这文字俺老百姓看不懂,我就想知道毛坯房,电都没通,暖气也没去开通,交不交热损费?如果需要交,麻烦给个合理的解释。房子装好了没住人,让我交我可以接受,没通电的毛坯房根本住不成人,空置房凭啥要交热损费,请给我讲白话文,不要说什么热水从我家管子里过,过不过的我没享受,毛墙毛地的我去蹭暖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