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矛豚”您好:
关于您在酒泉在线留言:“刺猬生鲜还我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希望你们能尽职尽责”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您与刺猬生鲜之间系劳务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法定职责。但考虑您的实际情况,经我大队调解,单位负责人承诺于2022年9月20日前支付您的劳务费,且您本人也同意该处理结果。如届时该单位还未支付您的劳务费,我们已告知您尽快携相关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您本人也同意该处理结果。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我们,我们的地址是:肃州区肃北路4号——肃州区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三楼6308案件受理与信访室(新城区消防支队十字过八车道向西约150米路南)我们的联系电话是:0937-266373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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