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将幼儿托管在博鸣斯婴幼儿托管中心,并参加前十个孩子每月1500元的活动费用,共付4500元托管费用并签订合同,并在入园时商议若孩子不适应,我将随时退费,并且此负责人吴女士答应到时按天收取费用,孩子在园区25天,断断续续生病,状态一直不好,导致最后生病住院10多天,故决定不再托管,要求退费。在退费时吴女士却要按每月2000元退费,退我2500元,恶意克扣500元,违反合同约定。打了12345,帮忙解决了这件事情,吴女士在合同面前不得不退还500,但当我要求拿走入园时交给园区幼儿个人信息档案时,她却因为不满退费恶意撕毁幼儿档案,不予归还。在这个法治社会和文明社会下,怎会有如此粗俗之人并且在托育婴幼儿。还请广大酒泉市民谨慎小心并且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