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华阳光小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的公示
根据省市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及《肃州区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本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博华阳光小区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甘肃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建设地址:春光片区春光路西侧、飞翔路南侧、铁人路北侧
5.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 26800.16 平方米(合 40.2 亩),总建筑面积83575.06平方米。其中地上综建筑面积58951.3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623.72平方米;配套文化活动站240平方米,便民蔬菜店163.32平方米,公共厕所61.1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48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容积率2.2,绿地率30%,建筑密度28%,总户数428户。
7.项目周期:2022 年 6 月-2024 年 6 月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公众参与调查。
2.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3.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4.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5.评估本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邮件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甘肃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3239372608
(2)评估机构:甘肃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豆工
联系方式:18894428890 邮箱:276901088@qq.com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022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