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根据您对病历复印过程中所提出的疑问,我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根据国家《病例管理规定》和《复印病历注意事项》要求,病历复印申请者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且需提供结算发票或者诊断证明二者的其中之一,方能证明在我院有过诊疗经历,则可以申请复印患者病历。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37-2621998,或来我院医务科为您做详细解答。再次感谢您来我院就诊!!!
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