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燕过留声”
您好!2021年12月31日,您在“酒泉在线·百姓话题”发帖反映《“进步”的酒泉火车站拼车文化》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二十三条第十项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即市民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如遇拼车,出租车驾驶员应首先征求车内乘客的意见,如乘客不同意,出租车驾驶员不得强行拼车。如乘客同意,可以拼车。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酒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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