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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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杨树叶 发表于 2021-10-29 17: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2020年7月17日四届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宅热用户确需停止集中供热,但又未采取天然气壁挂炉等方式满足住宅内采暖需要的,应在采暖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采暖期交纳热损费。地暖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交纳热损费,挂片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10%交纳热损费。
其次因为热具有传导性,在供热过程中存在用热户向停供户传递热能的现象,从而导致正常用热户家中温度有所降低,而多散失的这部分热量就得由热源厂消耗更多的燃煤去产生,从而保障其他用暖户家中温度的恒定,但无论热量增加多少,居民交纳热费的标准还是一样的。
1、我住的是一梯三户中间户,已于2020年开阀供暖,两边都没有装修入驻,更没有开阀供暖一说了。楼下三户已入住。请问供热办;如果左右两户2022年入住时按照办法要交去年和今年两年的热损费,我和楼下三户在这两年全额缴纳了采暖费,首先损失热量的是我家和楼下左右两家的热量,但是这热损费让供热企业收取了,是不是适当补偿或者减免我和楼下左右两家的采暖费。2、企业多烧了燃料,本来我家和楼下左右两家能有个20度,被左右邻居各损耗了1度,我家和楼下两家只能享受18度的暖气,更气人的是企业收了热损费让我们三家来挨冻还申诉无门因为刚好18度,下个雪刮个风在损耗上1度,还有16度了咋办。
区供热燃气办 发表于 2021-10-29 19: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泉在线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提出有关供暖相关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因为热具有传导性,在供热过程中存在用热户向停供户传递热能的现象,而不同构造、不同位置、朝向的房屋间传热的量不同,因此导致正常用热户家中温度有所降低,而多散失的这部分热量就得由热源厂消耗更多的燃煤去产生,从而保障其他用暖户家中温度的恒定,但无论热量增加多少,居民交纳热费的标准还是一样的。


二、如您家存在暖气持续不热的情况,可向供热企业申请室温监测,由社区、我办及供热企业共同测温作为依据,再根据《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如其网民朋友们存在供暖问题,请留下您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进行落实处理。


肃州区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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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者无敌 发表于 2021-10-29 19:57:1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热损费就和鸡生蛋蛋生鸡🐔 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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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一个~王 发表于 2021-10-30 01:49:3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供暖办解释的很清楚,自己烧暖气不热,就从老百姓手里雁过拔毛,让交蹭暖费,太可恶,脑袋里都是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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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歌沙舞 发表于 2021-11-1 09: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用热户家中温度有所降低,而多散失的这部分热量就得由热源厂消耗更多的燃煤去产生,从而保障其他用暖户家中温度的恒定。他们热源厂能多消耗煤吗?我看不一定,我看到的是邻居温度直接降低2度到3度不等,所以热损费,应该补给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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