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热用户应于每年供热前向供热单位交纳本采暖期的热费。一次性全部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次交纳,但首次交纳应不少于本采暖期全部热费的50%,余额应当在本采暖期结束前交清。
@肃州区供热办。执行起来怎么样?怎样才算“一次性全部交纳确有困难的”,低保户?残障人士?下岗?钱包不太鼓?需要社区还是贵办开具相关证明?为什么以前寰慧在支付宝上可以分次缴纳而现在供热企业自己的小程序缴费就不行呢?是怕烧不热达不到18度或者无故停暖和供热用户算账太麻烦所以一次性收取后当大爷呢?还是怕烧不热达不到18度或者无故停暖导致热用户低于16度后收不上剩余50%的费用呢?@肃州区住建局 建设项目招标合同上都有最后预留合同价款5-10%的建设质量保证金,为啥老百姓想预留就不行呢?况且老百姓只有一个愿望:只要烧热家里不冷,老人孩子冻不感冒,省下的钱完全交了,因为明年还得供暖。@市政府,制定个补充办法,18度也好16度也罢,取证难、面积广、人员少、早晨不达标下午来测、晚上不达标第二天来测、褒贬不一。物业、社区、邻居或者自己的录像、照片等能不能作为相关证据全民监督供热质量。不能让老百姓交了采暖费而冷了身子还寒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