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下午,老婆带着孩子们,和我兄弟一家去肃州市场西门北侧的片片香去吃饭,吃完给我带回麻辣烫,刚吃了不到一半,忽然看到汤里有个花花的东西,用筷子捞出来一看,差点没人恶心到吐,一只臭虫,本来想算了,可想到家人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还是决定去找老板说说,可来到店里,老板一个举动差点没被恶心死,老板一把抓出臭虫捏碎扔了,想想她刚才还用捏碎臭虫的那只手给客人们出饭呢,幸好之前有拍照取证,联系食药监局,说是周六,要到周一才处理,那问题来了,周日还会有多少人可以吃到用捏碎臭虫的手出的饭呢!还有煮过臭虫的汤煮出来的菜呢!不敢想,为什么不能当时就到现场处理事情,制止不卫生的东西呢?为什么非要到周一才处理呢?这中间的时间,所有证据还会有多少能等到监管部门来何时呢?我们需要安全的健康的卫生的食品,这个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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