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的时候本人在植物园《湘鹅府》上班,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经过我们几十号员工在劳动局,公安局,法院一年多的漫长讨薪路在18年十月份给了三分之一,五千多给了一千多,剩下的三千多就不了了之了!不是现在都说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吗?到现在劳动局,公安局,法院!这些司法机关都参与解决了!法院的大门都踏破了!给的电话号码永远是打错了,跑去问情况连句好话都问不出来!感觉好像是人家法院欠了我们的钱一样!难啊!问题还没解决完,就没了音信!听说人家老板早就刑满释放回老家了!我们的工资还是没给!试问我们的辛苦钱就这样白搭了吗?是不是以后我们平民百姓也可以这么欠钱?四五十万坐一年牢就可以了?打工三年都挣不上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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