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jq2661099”朋友:
您好!
看到您在酒泉在线“65岁以上年龄的退休老人是否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留言后,肃州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现就你询问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该退休人员是财政、企事业单位正常退休职工,已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再不能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该退休人员是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未缴纳或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以选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果您还有疑虑,欢迎您到我局或来电咨询。我们的地址:肃州区肃北路4号,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经办大厅10-18号窗口,我们的咨询电话是:2665480 2651102。
肃州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