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住建局相关领导。我系东方雅苑住户,小区前物业公司是龙鼎物业,小区居民四年来对物业的服务是怨声载道,小区环境、卫生、设施、财产安全无一不让居民担心。在社区的协调下,我们也开会反应过,但是他们的服务意识从未提升。今年6月20日的特大暴雨更是导致小区路面塌陷,居民们多次反映,终于在9月份有了动工的迹象,同时物业开始催促小区居民缴纳本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后因他们的服务未能达到小区居民的要求,9月12日晚社区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进行交谈,但最后的结果是物业选择退出小区管理。从9月13日开始,物业开始退还居民部分已交费用。也是从9月13日开始,小区垃圾开始堆积,撬起的路面无人问津,晚上回家电动车无处充电。9月16日,物业拆除了小区全部监控设施,小区大门敞开.....。但是至今小区还未找到合适的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的物业管理。时至今日,他们的人依然在小区活动、办公,但是对小区的卫生、安全不管不问。物业公司是一个服务行业,就算是打算退出小区管理,是不是得等到下家物业公司的到来,在保证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把工作交接清楚再退出?我也想问问,像这样的物业公司,应受何单位对他们进行监管和约束?难道任由他们这样任性?话不多说,有图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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