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用户)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城市供用水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甲方应将水费通知单定期送至乙方。如若不能当面直接送给乙方,可采取将水费通知单张贴户外、插入门缝等方式。甲方如给乙方办理水费缴费卡后,不再派员送达水费通知单,乙方应按缴费卡上规定的时间缴纳水费。乙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后或者超过水费缴费卡限定时间,逾期不缴纳水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千分之五的水费违约金。乙方超过两个月仍不交费,甲方有权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终止向乙方供水。由于您拖欠水费长达6个月,才会产生高额违约金。
收取违约金的目的是为了督促用户按时缴纳水费,请您按时缴纳水费,避免产生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