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建设。一是要强化城镇道路交通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对新建、改建道路做到信号灯、标志标线、电警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及公交站点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使用;在城乡建设与制定道路交通规划时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及公安、交通、规划等相关部门合理化意见建议,使我区在城乡建设道路规划上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二是要加强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要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推进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实现远程指挥和监控,提升交通拥堵的快速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与救援应急能力;要深入调研,对城区符合条件道路尽快加装中央隔离护栏,强制分隔对向车道,限制车辆随意调头、行人随意穿行道路等不良交通行为,保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减少交通事故的诱发因素;要抓好城区道路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科学化、规范化设置,以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同时要尽快在新城区二期路口安装电警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要统筹抓好主城区中心位置、学校、医院周边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和长期停放占用停车位现象治理,合理科学规划路边停车泊位,引导周边有条件的单位对外开放停车设施,以解决停车难问题。三是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畅通。要集中力量整治农村公路危险路段,规范农村危险道路警示标志,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乡村公路养护力度和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条件。
3.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研究制定我区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观光车及老年代步车等车辆逆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使、乱停乱放,电动三轮车违规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交通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既要做到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又要依法管理确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