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问题,目前依据的法律及文件如下: 2018年5月15日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颁布(以下简称新国标),并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在新国标实施后,按照《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0 号)及《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对获得 CCC认证和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重新发布《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各级公安部门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时,要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 CCC 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并与新发布的《目录》进行核对,对不符合新标准和未获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登记上牌。对新标准实施(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已纳入发布的一至七期《目录》的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新标准实施后 2 月内可以办理登记,核发临时行驶号牌;对新标准实施后继续销售已纳入已发布的一至七期《目录》,但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您所反映的问题可能存在以下情况:1、该车为2019年新国标正式实施之前购买并上牌;2、该车挪用其他电动车号牌(因您拍摄的照片对号牌进行了打码处理,我们无法核查其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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