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
一、贷款保证金的定义
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二、买房时交的按揭贷款保证金退还吗
贷款保证金的归还时间是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将贷款保证金还给开发商;开发商从银行收到保证金后退还给购房人。
三、购房保证金与购房者、开发商、银行三者之间的关系
1、站在购房者的角度:购房者买了房,贷了款,这些都是正常的做法,所以也是无可厚非。但是现在又要缴纳给开发商贷款保证金,而问题也就随之而来:自己的贷款保证金什么时候能够还回来?现在开发商说得好听,但到还钱时抵赖怎么办?毕竟钱放在自己口袋里和放在开发商或者银行的口袋里是完全不一样的,最少对购房者来说是不一样的。所以呢,购房者不想交纳贷款保证金,即使缴纳了也会一直担心什么时候能够要回来。
2、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开发商在“按揭”过程中也不是稳坐钓鱼台,同样要承担各种风险。而最大的风险就在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风险也可谓一切风险之源头,一切风险也皆因之而生。所谓“连带保证责任”,就是说一旦购房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不仅购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也要履行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甚至会收到银行的起诉。开发商担保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借款人和贷款行。借款人未获得银行贷款、未按时还款,或者可以办理房产证时,借款人拖延办理房产证,这些对于开发商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风险。如果贷款行未按期放款,导致购房人本来符合放款条件,而又变得不符合,则开发商将无法获得购房人的放款,造成资金链断裂。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对连续3个月不还款或一年内累计6次逾期还款的,按揭银行有权解除《借贷合同》。若按揭银行并不急于行使解除权,它将有权直接要求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从而直接划扣保证金帐户资金。这对于开发生来说也是不小的风险。
3、站在银行的角度:购房者没有足够的现金从开发商手里买房,那就要通过开发商向银行贷款,那么一个重要问题就随之而来了,如果购房者不履行或者是无力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那银行岂不就是亏本了?所以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银行就要求开发商缴纳贷款保证金,目的是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第二还款来源,对于维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当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作为受益人的银行可以要求购房人承担还款义务,不仅包括本金,还包括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体现在诉讼中,银行可以起诉购房人和开发商,也可以单独起诉开发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