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肃州区法院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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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发表于 2019-8-6 14: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月四名犯罪嫌疑人被肃州区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被肃州区检察院依次先后依法逮捕,却在2018年2月被肃州区法院判决无罪释放了。
    事情很简单。就是这四个人用套牌车,用套用别人信息的假身份证抵押的方式骗取了70万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 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肃州区法院的大法官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条款就能把有罪之人判为无罪之人,原因很简单,相关办案人员心知肚明,案件牵扯某县委书记的儿子,袒护、包庇,纵容,判决书可以说是颠倒黑白,无中生有,谁都知道法院的门太难进,没有办法说理,案件已经从立案到现在两年半的时间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判决,受害人的钱到现在为止一分没有得到赔偿,原因就是这位县委书记答应了犯罪嫌疑人的父母会处理好此事,这位县委书记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受损失,不惜一切手段,让真正违法乱纪的人还能拿到国家赔偿,天理何在?这位县委书记的儿子自始至终是四名嫌疑人的老板,就因为有了当安的爹,才没有人敢抓敢办,我向有关单位递交的证据也是石沉大海,相信天理昭昭,总有拨云见日之时。希望法院的领导能关注此案,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空格键的夏天 发表于 2019-8-6 15: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就不能相信事情本来就很简单,为什么总是要牵扯进去别的因素呢,这年头谁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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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 发表于 2019-8-6 15:28:2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熬药!还有此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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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64277 发表于 2019-8-6 15: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空格键的夏天 发表于 2019-8-6 15:09
为什么就不能相信事情本来就很简单,为什么总是要牵扯进去别的因素呢,这年头谁都不容易。

对哦,放贷的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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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蚊子 发表于 2019-8-6 15:32:3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10_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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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蚊子 发表于 2019-8-6 15:33:0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呆,打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还有这等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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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飞龙 发表于 2019-8-6 15: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目前为止,事隔两年半了,我只要求四名当事人还得是本金,一分利息都不要,四人就是因为有人为其庇护,一分钱都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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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梅 发表于 2019-8-6 15: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不能这么虎头虎脑的讲
你要把来龙去脉讲清楚,,,,具体涉案人讲清楚,,,,,,
否责你就是在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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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飞龙 发表于 2019-8-6 15: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是没有任何手续的套牌车,肃州区法院的法官就判决为由其中一名嫌疑人实际登记且是由这名嫌疑人占有支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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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run1028 发表于 2019-8-6 15: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龙 发表于 2019-8-6 15:33
到目前为止,事隔两年半了,我只要求四名当事人还得是本金,一分利息都不要,四人就是因为有人为其庇护,一 ...

放贷还是得小心啊,这下栽了吧,估计这个很难翻案。闹不好反而把你整到监狱里了。

点评

国家正严打各种暴力讨债,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放贷有风险,发帖需谨慎!  发表于 2019-8-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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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run1028 发表于 2019-8-6 15: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龙 发表于 2019-8-6 15:39
明明是没有任何手续的套牌车,肃州区法院的法官就判决为由其中一名嫌疑人实际登记且是由这名嫌疑人占有支配 ...

你这是上了套了,肯定是案件在审理阶段车辆实际拥有人发生了变更,变更到嫌疑人某一个的名下就不存在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这样的话就等于有罪成为无罪了,而且这案件绝对能经得起上级公检法的审查。钱要不来车你可以要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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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gjm 发表于 2019-8-6 16: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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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gjm 发表于 2019-8-6 16: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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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飞龙 发表于 2019-8-6 16: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车是实实在在的套牌车,算是走私车,没有上过户。肃 州区法院的大法官判决书中判决为是由其中一名嫌疑人实际登记且是由这名嫌疑人占有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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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3701162 发表于 2019-8-6 16: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执法部门都怎么了?难道就没有管的地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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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彭阔 发表于 2019-8-6 17: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正严打各种暴力讨债,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放贷有风险,发帖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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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开花的树 发表于 2019-8-6 18: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事   楼主应该实名举报   看看谁  这么大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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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院 发表于 2019-8-6 18: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民对肃州区法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认为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的行为,应该向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也可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27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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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改昵称13932 发表于 2019-8-6 18: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第一段说法院判无罪了,最后一段又说到现在两年多了还没有判决,兄弟,你到底说的啥,哪个才是事实?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懂才前言不搭后语的,网友们表示无法理解、无法相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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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的狼 发表于 2019-8-6 22: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真的,跌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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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zx_sr 发表于 2019-8-6 22:38:1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利贷木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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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的很 发表于 2019-8-6 22: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的纪委电话就是虚设,我曾经就有打电话投诉过,不是不接,就是通了也不好好和你说,根本就起不到纪委的作用,打便民服务电话人家说法院不归他们管,没办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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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 发表于 2019-8-6 23: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发出来让大家看不就清楚了你这说的太笼统,没法让人相信,到底是谁在颠倒黑白,法律是讲究事实依据的,不是由你满嘴胡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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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所爱 发表于 2019-8-7 00:25:3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所有案件从公安到检察院到法院都是复核制,监督制度很严格,应该没有哪一个环节弄虚作假,如果有不同想法可以实名举报,网上说有用吗,难道要制造社会舆论?没头没尾的,高利放贷违法,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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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中国梦 发表于 2019-8-7 08: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贷的更可恨,当初恨不的你贷上百万,要不回来活该。支持法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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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人 发表于 2019-8-7 17: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sw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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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FF5666 发表于 2019-8-8 13: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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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5658 发表于 2019-8-8 13: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打黑除恶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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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流水16426 发表于 2019-8-11 20:10:3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安的爹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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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q 发表于 2019-8-11 20: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谈法,他说现在的法是以人为本,你跟他谈以人为本时,他又说现在是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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