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孩子在肃州区城关医院使用了三伏贴(说是可以治疗咳嗽),中午12点左右贴完,下午3点左右去掉。之后孩子用药皮肤逐渐发红(医生说正常现象),26日晚上孩子哭闹不止,整夜不眠,用药部位逐渐出现水泡,部分水泡破裂。
27日凌晨4点到市人民医院急诊,诊断为全身15%面积烫伤,给打了破伤风、开了“湿润烧伤膏”。
27日早晨带着孩子去了肃州区城关医院询问原因,医生在给另一个病人贴药,看了一眼孩子,就说涂点“美宝”,吩咐我们谁出去药店买去,我问她“美宝是个啥药”,她说“你出去买去,药店都知道”然后继续干活,我出去跑了好几个药店,都没有,最后跑到一个德生堂,终于找见了,药拿出来一看,傻眼了,这不就是市医院开的“湿润烧伤膏”嘛,而且已经给孩子用过了,然后就没买回去了。回去就质问医生,为什么不说清楚是“湿润烫伤膏?这药已经给孩子用过了”,给的答复是她不知道这个名字,态度还很差,还在那愿我们给孩子贴时间太长,当时可生气了,就质问她“你们这药有没有正规的批注文件?哪个厂家生产的?”,答复是“纯中药的,自己配的”,又问“明知道你们这药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什么不在医生的监护下用药”等等,在我的一再质问下,态度有所好转,前后让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可能觉得理亏或可能是她已经完成给另一个病人的贴药更或是已经意识到这药真存在问题,自己出去买了“湿润烫伤膏”,给孩子涂抹上,又给提供了些纱布、棉签,我们看到医生态度转变,一方面是我们做家长的责任,就抱着孩子回家了。
由于孩子当时非常疼,衣服都穿不住,使劲在那哭,两位老人看着孩子受这罪,也在掉眼泪。
希望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医院使用该类药品的合法性,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