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至7月25日,由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带队,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2019年拟申报的省级示范性合作社24家、家庭农场20家;共计34家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通过与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进行交谈,深入了解合作社发展、成员出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等情况,并对照《酒泉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认定评分标准,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办公室场所、规章制度、申报资料、财务等方面逐项进行核实。
验收组领导针对需要完善提高的方面,对合作社负责人和家庭农场主提出指导意见,希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一步规范壮大,充分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产品商品化进程中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