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15337004444”及各位网民朋友们:
大家好!对于本帖级跟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进行相关调查处理,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酒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酒发改商价〔2018〕872号】文件规定,西关车站、酒泉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查,西关车站停车场存在收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对进入停车场15分钟以内的车辆没有免费、明码标价标示有误的问题。因此,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西关车站停车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西关车站停车场进行整顿、限期整改,按规定调整门禁系统收费标准,重新制作收费公示牌,严格按照《酒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酒发改商价〔2018〕872号】文件规定收费。
《酒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酒发改商价〔2018〕872号】规定:酒泉火车站广场停车,小型车临时停放3元/辆/次,该停车场收费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在进门位置有公示牌,实际收费与公示相符,符合价格法规规定,不属于乱收费。
酒嘉物流园是货场,不属于专业停车场,收费有公示。为了方便不进货场的客户,在货场对面设有免费停车场,因标示不明显客户不易发现。因此,我局已提醒酒嘉物流园管理人员,重新制作免费停车场标志并安放于明显位置,以方便客户。目前免费停车场标志已安放于明显位置。
感谢网民的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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