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2018年5月30日,投诉人葛成龙向我大队反映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在我大队协调处理期间,葛成龙与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就工资、培训费用、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葛成龙将该案件诉至肃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肃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并处理。2018年7月23日,葛成龙再次向我大队投诉,称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扣押其相关证件,我队于2018年8月9日要求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向葛成龙归还扣押的证件,相关证件已归还,对于葛成龙在酒泉在线反映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在自己相关证件上盖有作废的章子,此事件不属于我大队受理范围,且已当面告知葛成龙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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