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曾经服刑过或者以前有吸毒史的人出狱以后,他能做什么工作呢?尤其到了年龄大些的时候,比如50岁左右,没有什么技能,如果是戒毒人员身体可能也不太好。好不容易在小区门房找到了工作,辛辛苦苦干了快2年了。表现也比较好,而且工资水平还低于酒泉市的最低工资。但是总算是安安稳稳可以生活了。可突然就不给续约了,说是上面在查,凡是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都不要了。那么我想问一下,他们的生活怎么办?没有了收入难道又让他们走上歧途?希望可以在这种问题上区别对待,确实表现不好,不用就不用了,对于表现好的,能不能给他一个稳定的生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