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关十字附近一普通居民,今天想通过这个平台诉说一下的汉武广场及其北侧小广场广场舞扰民问题,每天清晨八点不到就看见稀稀拉拉几个大妈,拉着一人高的音响开始乱蹦,我不抵制你健身,可你不要影响我正常休息好吗,我在家中开窗用自己的分贝测量仪测的分贝是70,这还没到音响跟前去测,这附近两侧均为普通居民,而且马路对面就是医院,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在此区域内白天分贝不超过60,晚上不超过50。这是法律,明明白白的法律,可怎么这么明显的违法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习大大不是反复强调法制社会吗,我向市民投诉热线投诉,工作人员亲切的告诉我会向“相关部门”反应,可这神秘的“相关部门”始终没有解决,我拨打“110”警察叔叔告诉我,自己的软件取证不能作为依据,让我找“城管”,可我们的城管热线我都打了无数遍了没人接,我想我们的城管应该是忙吧,我看了看广场四周的住户,家家窗户紧闭,炎热的夏日本该开窗享受凉爽的空气,可无奈噪音扰民,无人来管,无人敢管。法制社会,违法行为,到底谁来管,有没有人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