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我没有说清楚;就因为她40多岁的年龄来之前我打了2个电话给她明确了上下班时间每天工作流程和工资待遇、以及离职需提前至少一个星期。试用期三天,每天不止一次和她沟通过如果拿不下来就提前说不要互相耽误!她明确表示可以!第9天说自己体力不支不来了.....我告诉她休息几天来上班也行。她没有明确表示离职!相隔半个月后来领工资!试问如果你是用人单位你会怎么做?300是不多,但忽然离职对我就没有影响么?遇事坐店门口撒泼大骂,每进店一个顾客她都会拉扯说我们这里如何如何不好,这样的行为哪家单位愿意用?你会发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