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破坏、滥用反应了三个方面的社会问题:
第一,犯罪利益。
在许多人看来,盗骑的最高利益不会超过一辆自行车的成本,一二百块而已,但是对一些低、收入、无收入的人来说,200块可能是天大的便宜。
想歪门邪道去‘’卖‘’那就更是一门可以赚钱的生意。无业游民和犯罪团伙可不再少数。我对这些人的理解是...社会解决不了我的生存问题我就自己挖社会墙角咯。
第二,犯罪成本。
首先,共享单车发行主体是企业。企业本身没有能力直接制裁犯罪,共享单车这样的行业甚至没有能力去发现罪行。
其次,简单的盗用共享单车在法律上甚至都不能构成犯罪。即便被抓现行,也只是素质问题、而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然而,有多少人会去当面指责这些违规者。
但是,如果你发现某人把车往家里搬,请报警,这个时候法律已经可以制裁他了,最不济,也会拘留几天。
第三,国民素质问题。
当确定了这个行为不是犯罪之后,能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的就剩下了素质、道德 了。我们有句老话叫‘法不责众’,更何况还没牵涉到法。
不得不说,我们全社会的道德意识都不到位。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自身对不道德行为的抵制,更应当自发的对这些行为进行攻击,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回想一下:排队的时候有人插队,你有没有站出来指责,有人拿公共饮水池洗脚,你有没有站出来指责?随地乱扔垃圾,你有没有指责?
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是一种长期的行为,如果真的想为此做些什么,以后见到不道德行为,请大声的说,草泥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