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陪客户喝酒而导致胃出血,能否认定为工伤?

    [复制链接]
区社保局 发表于 2018-4-24 15:56:2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因陪客户喝酒而导致胃出血,能否认定为工伤?
2018-04-15 中国工伤保险
案 情
  杨某在一家私企从事销售工作,经常通过陪客户喝酒吃饭的方式洽谈业务。某日,杨某在公司外面陪一个客户吃饭时,在已经喝醉的情况下仍继续饮酒,最终因饮酒过量而导致胃出血,住院治疗花去了5000多元。事后,杨某认为自己喝酒应酬是为了工作和公司发展,要求认定为工伤。遭到公司拒绝后,杨某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分 析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不能无限制地扩张“工作原因”的范围,喝酒也许有利于融洽客户关系,但并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杨某陪客户吃饭虽然是为了洽谈业务,但是喝酒乃至醉酒则难以认定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喝酒、醉酒也并不是开展业务的必然要求。再者,《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所以,杨某依法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依 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杨某最终接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论。
五月寒 发表于 2018-4-24 16: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开门见喜 发表于 2018-4-24 16: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管不住嘴的人我是最鄙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薛飞 发表于 2018-4-24 16: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肃州区自来水公司,汉唐北社区领导,我们是东环北路富祥花园小区7号楼6单元住户,现在自来水公司通知因欠交水费要给我们停水,但我们的水表不是一户一表而是一个总表,我们只是其中一户,我们愿意缴纳水费,但是其他人家有不愿意交的有没在家里住的,现在一停水就停整墩楼,就我们家上有老人下有小孩得用水,其他人家都不管。像这种情况我们,社区也找了,自来水公司也找了,都是互相推诿不解决,我们就一个住户咋办?希望政府能出面给我们解决一下?????
ckpnpiB7Kihl.jpg
QwOqNPOnNWBQ.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压力删大 发表于 2018-4-24 17: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扯淡吧你就 有这功夫在这里扯淡 不如去医院看看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RBQH 发表于 2018-4-24 18: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思路:陪客户去嫖娼,染上了花柳病,看病花销是否报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鳄鱼 发表于 2018-4-24 20: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不会把酒灌到你的嘴里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王老五 发表于 2018-4-25 22:12:0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逼淡还找个背锅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岳成风 发表于 2018-4-27 11: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LRBQH 发表于 2018-4-24 18:27
换个思路:陪客户去嫖娼,染上了花柳病,看病花销是否报销?

哈哈,就服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超人…… 发表于 2018-4-27 16: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好像有个笑话,AV女优拍片的时候意外怀孕算不算工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937aaa 发表于 2018-4-28 09: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管不住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ing 发表于 2018-4-28 11:01:3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的都不算工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xq20110623 发表于 2018-4-30 11: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有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yanxl10 发表于 2018-5-6 18: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能扯了,绝对不可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开门见喜 发表于 2018-6-3 14: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LRBQH 发表于 2018-4-24 18:27
换个思路:陪客户去嫖娼,染上了花柳病,看病花销是否报销?

舅服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酒泉在线,关注身边事。

陇ICP备15000578号|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GMT+8, 2024-11-18 19:4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