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家政策为某些人谋利益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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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e12345 发表于 2018-3-24 16:49:0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好多单位的的门店街铺归财政管理,国家政策是好的统一管理,可到地方就瞎搞,把经念歪了,比如工会楼下哪些门店,利用政策不顾租户经济损失,非要把原来租户都清理了商铺收回交给财政,结果交回后却又被某些人不知是利用关系还是什么的全部租下,翻倍加价一间一间再租了出去,就这样空手套白狼事,什么都不干每年拿国家资产赚租金,这不是明显利益输送是什么,既然收回还是为了出租,为什么非要清理原有商户,同样价格为什么就不能直接租给老租户,而非要租给某些人让这些人提高租金后再租给商户,请问这样搞就不是扰乱社会秩序吗?难道出台政策初衷就是为了让你收回后给租给某些人某利益的吗?是不是有关部门是否也应该介入查查这种做法是否中间有什么某种利益关系,而且合理 合法,
xmxxr 发表于 2018-3-24 17: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的事太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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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骚还是我骚 发表于 2018-3-24 17: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酒泉这块热土是不会有晴天了,   反正远的呢我就跟上面对的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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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_杨 发表于 2018-3-24 18: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热闹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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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思 发表于 2018-3-24 18:22:2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钻政策空子的人多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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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 发表于 2018-3-24 18: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间可以操作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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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发表于 2018-3-24 18: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肃州区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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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 发表于 2018-3-24 19: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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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BQH 发表于 2018-3-24 19: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产权是谁的?能这么随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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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哥 发表于 2018-3-24 19: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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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enwu1987000 发表于 2018-3-24 20:13:5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这样瞎搞酒泉死路一条,已经处于饱和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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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 发表于 2018-3-24 20:37:3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于批发再零售 有实力的个人或公司 整体打包租下 再像个人出租的……周围都是这样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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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ze12345 发表于 2018-3-24 20:52:0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LRBQH 发表于 2018-3-24 19:41
房子产权是谁的?能这么随便么?

只要属于国有资产都要单位交给财政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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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ze12345 发表于 2018-3-24 20:54:0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坎坷 发表于 2018-3-24 20:37
相当于批发再零售 有实力的个人或公司 整体打包租下 再像个人出租的……周围都是这样弄的

私人的是这样国有资产这样搞绝对有利益输送,国家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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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王 发表于 2018-3-24 21: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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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BQH 发表于 2018-3-24 22: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形势下,以权谋私肆意腐败,等于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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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ymljb 发表于 2018-3-24 2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合同法,让那些领导看看,好好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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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TECHAN 发表于 2018-3-24 22: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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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讲实话 发表于 2018-3-24 22: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条信息,后面还跟着一些义愤填膺的贴子,我终于知道世上真有颠倒是非,黑白不分的人,也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凑热闹的人。
关于工会大厦商户搬迁、整体拍租、装修改造等过程,都不是口袋卖毛的事,我这里不妨披露一下真相:
市总工会大厦原来由总工会直接出租给16户商户,使用面积3600多平方米,一年全部租金89万元。除去税和水电费,管理人员工资,所剩不到50万元。且该楼自修建以来,再没进行过维修,部分地段已成危房。由于分户出租,楼内楼外脏乱不堪,已给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年底,所有商户合同都已到期。2016年年初,市总工会通过调研,计划该楼暂不出租,发出通知要求商户搬离后要进行维修改造,并对外观进行美化亮化。不料原商户拒不搬离。后来市总工会通过肃州区法院起诉,直至2016年年底大部分才搬走。有的原租户自己合同明明2015年年底就到期了,却又租给了别人。导致有几户至2017年5月才在法院强制执行时搬走。
工会将整幢大楼收回后,在市国资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参与下,制定了工会大厦对外拍租方案,先由评估公司和拍卖行对工会大厦租金进行评估,然后发公告让有实力、愿意对工会大厦进行装修改造且不计较装修费的公司报名拍租。
经过在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公开宣传,有三家公司在酒泉拍卖行报了名,并交了压金。拍租那天,市国资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总工会多名领导和干部到场监督拍租过程。当时评估后起拍价第一年租金为182万元,经过三家公司竞拍,最终以当年210万元,然后每年租金按3%增长的价格,被中盈公司拍得。中盈公司10日内按约定缴清了当年的210万元租金,并在后期投资500多万元(或许更多)对工会大厦进行了彻底改造,不但消除了安全隐患,还把原来20多年积累的层层摞摞的装修材料全部拆除掉。重新进行了粉刷装修。新建了消防设施,把老旧暖气片拆除,用最好的管材铺设了地暖。新铺设了水路,电路,新安装了电梯(原来没有),外墙干挂石材,并进行了亮化。所有这些,都是承租方自己出钱,且根据合同约定,新增的这些设施,合同到期后无偿转让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
所有参与了竞拍的人都认为,这幢大楼出租公正公平公开,租了个好价钱,使工会会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为以后的国有资产出租树了个样板,带了个好头。
至于承租方再怎么出租,只要不违反合同条款,赢利还是亏损,那就是承租方自己的事了。
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者说也可能是想占便宜而没占成的人,却在大厦出租近一年后又拿出来说事,其目的何在?
如果有人还不相信,去到工会大厦实地看看,再到酒泉拍卖行看看整套拍租资料,看看拍租现场录像、收款收据和出租合同不就都明白了吗?
相信有良知的人一眼就能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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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讲实话 发表于 2018-3-24 22: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知道了那幢大楼商户合同到期搬迁,整体拍租,承租方装修改造的全过程,相信你会知道什么叫被人利用的感觉!毛主席说过“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过再发言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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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1008 发表于 2018-3-24 23: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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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讲实话 发表于 2018-3-24 23: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知道了那幢大楼商户合同到期搬迁,整体拍租,承租方装修改造的全过程,相信你会知道什么叫被人利用的感觉!毛主席说过“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过再发言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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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骚还是我骚 发表于 2018-3-24 23: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嘛发帖子的也有人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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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讲实话 发表于 2018-3-24 23: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Wze12345 发表于 2018-3-24 20:52
只要属于国有资产都要单位交给财政来收

良心良知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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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五 发表于 2018-3-24 23:44:2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中盈公司很有来头啊,是不是和搞监控的是一家啊,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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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地太阳 发表于 2018-3-24 23:47:2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情况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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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ze12345 发表于 2018-3-25 06:37:3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讲实话 发表于 2018-3-24 22:58
如果你知道了那幢大楼商户合同到期搬迁,整体拍租,承租方装修改造的全过程,相信你会知道什么叫被人利用的 ...

怎么还毛毛爷爷说"不调查没有发言权"对毛爷爷是说了,但伱忘了爷爷是怎样打土豪分田地的吗?你们做法和毛爷爷说法一致吗?只要你身正不怕影子歪,没有暗箱操作,怕什么被人利用,对吧?但只怕有时候身是正的,影子是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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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run1028 发表于 2018-3-25 09:09:4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租约到期人家有权决定门店房屋重新招租,如果租期不到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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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 发表于 2018-3-25 09:12:3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的89万 现在 涨到210万 近三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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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铃人 发表于 2018-3-25 11: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hairun1028 发表于 2018-3-25 09:09
如果租约到期人家有权决定门店房屋重新招租,如果租期不到是可以起诉的。

就是原租户在租期满后,个别租户拒不搬离的情况下,工会申请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的。据说工会将十多个原租户起诉到法院,原租户都输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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