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发布《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8]29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核定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396元*20=727920元。
《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这个标准既无地域之分,也无户籍之别,全国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