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就“狗娃爱心手牵手”发表的“厉害,用套路发财的天诚房产”、“天诚房产 你无良无耻“””等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我公司现回复如下:
一、该住户于2018年1月16日在我公司开发的城市之光小区认购住房一套,1月18日提出退房申请,在这之前,该住户多次到售楼部,实地现场查看房屋,我公司售楼人员也如实详细介绍了房屋的结构和房屋情况,经本人亲自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我公司售楼人员也多次告知了违约责任。(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二、该网友发布的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我公司有过错,可通过正当渠道,拿起法律的武器,而不是通过网络诋毁、谩骂等手段骗取网友的同情。
三、该网友发布的与事实不服的言论,对我公司造成的声誉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诋毁我公司声誉的相关责任。
天诚房产公司
二O 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