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娃娃的脸上起了红丁丁,带到地区医院的皮肤科李昌吉大夫那里去看了一下,大夫开了一个处方,又随便在便签上写了一个药膏的名字,处方上的药在医院取,便签上的药膏指定让我们到大禹宾馆隔壁的那个化妆品店里买,一个小小的药膏150块钱,然而一点作用都没有起,就想问一下大家,大夫这是什么行为?我就是信任地区医院才带娃娃过来的,你把我们打发到医院外面买药,而且是卖化妆品的店,如果出了问题,算医院的?算医生的?算化妆品的?是不是又会出现踢皮球的现象?当时一看是化妆品店,我就不想买,回头一想还是娃娃的病重要,听大夫的吧。有木有好心人帮忙解释一下,出现这种问题怎么办?也请医院的有关领导注意一下这种情况。不要把病人当儿戏,居然随便写个标签让去化妆品店买药?该注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