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立成塑料加工厂塑料颗粒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塑料颗粒加工生产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肃州区立成塑料加工厂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塑料颗粒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肃州区总寨工业园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80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67m2,总建筑面积1300m2,生态绿化300m2,主要用于废旧塑料颗粒加工。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项目属于补办环评,施工期已经结束,并开始运营,项目运营期措施如下:⑴废气:项目破碎粉尘处理措施为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热熔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喷淋装置+等离子光照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出。
经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运营期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重复利用;冷却水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
经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项目产噪设备均设置在室内,设备基础减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项目拣选工序产生杂质、沉淀池污泥、除尘器补集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各自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经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建设项目影响,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公众可发送邮件到549410166@qq.com进行索取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建设单位:肃州区立成塑料加工厂
联系人:杨成立 联系电话:1869373192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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