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网民徐老汉反映玉门市公安局
不作为乱作为网贴的回复
各位网民:
11月18日,网民徐老汉在酒泉在线百姓话题反映玉门市公安局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我局经过核实,具体经过如下:
老市区居民张某某、杨某某等人于1990年成立“玉门德通环保服务队”,主要贮存、销售酸渣(系玉门油田分公司炼化总厂在油品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2013年,该服务队所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因酸渣池无任何环保措施,长期非法贮存,严重危害周边环境,特别是酸渣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为消除环境危害,2016年6月,玉门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与张某某、杨某某等人协商处置酸渣事宜,未达成协议,后张某某在酸渣池安装大门,阻拦环保检查;2016年8月23日,玉门市环保局向张某某下达停止违法文书,但张某某未予整改。2017年4月11日,玉门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依法对废弃酸渣池进行处置时,遭张某某等人阻挠、殴打。接到检查人员报警后,我局立即抽调民警前往处置。张某某家人情绪激动,拒不听从劝阻,撕扯环保局执法人员,阻碍正常执法活动,为避免意外事件发生,经警告无效后,我局将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人张某某等人强行带离现场,至北坪、三三区派出所调查,经工作张某某等人表示愿配合执法,考虑酸渣池处置顺利施工及照顾行为人身体原因,我局未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整个执法活动由玉门市检察院、信访局、环保局现场全程监督,执法活动程序合法,均有现场录音录像佐证。
发帖人反映四次拨打玉门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反映厂区大门被推到,均无公安机关处警的问题,我局接张某某报警后,明确答复是玉门市酸渣无害化处置工程施工,要求其到达现场配合玉门市环保局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张某某拒不接受,也不到达现场,反映不属实。
我局欢迎各位网民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玉门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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