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师范学校(酒泉市实验中学)
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公告
酒泉师范学校的前身是公元1467年(明成化三年)肃州都御史许廷璋创办的“肃州学宫”。1547年(明嘉靖二十六年)肃州兵备副使唐宽扩建学宫并改名为“酒泉书院”。1881年(清光绪七年)改“书院”为“举院”,开闱乡试、就地取士。1918(民国七年) 举院被改建为“甘肃省立第九师范学校”,成为酒泉举办新式教育之开端,师范教育由此传承至今。2018年酒泉师范学校将迎来100年华诞,学校决定举办建校100周年校庆。为展示学校各个时期的办学成果,传承“勤、慎、诚、毅” 的校训精神,激发师生励志求学、忠诚报国的情怀,特向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子女征集校史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料范围
(一)文字类
1.师生们使用过的教材(含手稿)、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2.反映学校建设、发展的文件(含招生简章、规章制度等)、资料、报刊等;
3.反映校园生活的各类教师、学生自办刊物等;
4.校友书法作品、回忆录、个人专著等。
(二)照片类
1.师生个人在校学习、工作时的照片;
2.班级的毕业照或毕业纪念册;
3.反映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
4.反映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照片;
5.反映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
6.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
7.反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等照片;
8.参加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照片;
9.党代会、团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三)实物类
1.学校不同时期的徽章、纪念章、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医疗证(卡)、校车乘车证、毕业文凭、职务职称聘书、党员证、团员证等证件;
2.学校不同时期的饭菜票、饭卡、上机卡、学校各类活动的入场劵等凭证;
3.学校不同时期的信封、信笺、书签、记录本、作业本、实习本、试卷、成绩单、海报、通告、横幅等;
4.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邀请函等;
5.各级各类奖励证书、奖杯、奖牌、奖章等;
6.各类题词、题字等;
7.与校史有关的录音、录像、艺术作品等;
8.学校不同时期的办公用品等。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
凡自愿将自己收藏的酒泉师范学校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统一登记造册存档并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将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亲属)。
所有提供捐赠和复制的个人,除颁发证书外,还将于后期提供一份《校史资料纪念册》作为纪念。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戴云
联系电话:0937-2613281 13830786633
电子邮箱:513741181@qq.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47号
邮 编:735000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