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食药监局相关部门及领导你们好!本人于2017年10月29日(星期日)中午13:30左右,在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与晋城路交叉处向北150米处,《一家亲鲜鸡店》购买一只宰杀好的冷冻三黄鸡后,回家清洗,并准备于晚饭时间烹饪食用。但在回家清洗鸡肉过程中,发现鸡肉存在异常,主要表现有:1.鸡肉颜色发白,体内内脏和关节处有淤血血块,在清洗过程中鸡皮组织容易破损,肌肉组织用水冲洗过程中有较多粘液;脂肪颜色发白,与平常所见健康鸡的脂肪为黄色有明显区别;2.内脏有明显病变和肿胀,肝脏、胆、肺部、肾都明显肿胀、发紫。发现上述情况后,我与家人都判断,鸡肉可能是病死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接触到了病鸡,因此担心有无禽流感等传染性病菌。随即将鸡肉及内脏组织等装袋封存,放置于室外,将家中厨房接触过鸡肉的水池、菜板、道具、抹布等进行了清洗和热水消毒;并决定于次日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请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调查取证,检查本人购买的这只鸡是否存在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本人及家人愿积极配合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