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交警,到底合不合法(正文转自朋友圈)

  [复制链接]
摇曳的锋芒 发表于 2017-5-16 05:45:4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很多帖子都在抱怨面包车拉货被罚,自己学法律出身,其实一直对这个问题有疑惑,那就是交通部门在对拉货的面包车进行处罚时到底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条文。

首先介绍我自己,我是今年刚毕业的法学博士,现在在江南一所大学的法学院当老师,同时也具有律师的身份。自家也买了五菱之光,是我买给老爸用的。

对面包车拉货罚款,我最疑惑的就是交通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到底是什么。如果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那么交通部门的执法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有网友说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其中的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这条法律条文貌似就是让众多开面包车拉货的人被罚款的罪魁祸首,但仔细分析起来,如果交通部门处罚时依据这个条文,实际上是有问题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适用对象,如果不属于这个条例的适用对象,则交通部门就不能依据这个条例的规定实施处罚。适用对象在这个条例的第二条中做了明确规定: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
机动车维修经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从这条可以看出,《道路运输条例》管理的对象仅限于从事“经营”的车辆,如果买面包车拉货是自用而不时“经营”用途,则根本就与这个《道路运输条例无关》。

在这里可能有网友要问:
“我是个体工商户,开小店的,用面包车主要是自己进货和送货用,那算不算这里所说的‘经营’呢”?这里还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解释“经营”。
这个条例自己说了,
“经营”主要是指客运经营、货运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培训。

与我们开面包车拉货最密切的就是如何进一步对“货运经营”进行理解和解释的问题了。对
此,这个条例自己也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
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货运经营”实际上是指以运输为业务而营利的经营,说白了就是运输公司、运输个体户、物流企业之类从事的经营。一般人用面包车为自己开的小店拉货、送货,完全属于自用,与“经营”无关。

可见,交通部门对面包车违反规定拉货进行处罚,只能针对具有货运营运证,专门从事运输生意的运输公司、运输个体户和物流企业,而不能针对普通的面包车自用者。适用这个《道路运输条例》对普通的开面包车拉货的普通百姓进行处罚,完全就是错误的适用法律,是滥用职权、违法执法!
其次,很多开面包车拉货被处罚的网友都有这样的经历: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一辆交通执法车辆呼啸着从后边赶上来,或者从前面冲过来,强行的把拉货的面包车蹩到路边停下,这样的确是非常危险。对交通部门的这种野蛮执法行为,
《道路运输条例》
实际上是禁止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
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
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
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拦截
正常行驶的车辆,是交通部门执法时应当遵守的基本职业要求,否则就与土匪和路霸无异!如果交通执法部门的人员有这样的行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也应当追究违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违反规定拦截、
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在大多数面包车拉货被罚的案件中,不仅不应当惩罚面包车主,还应当追究交通部门工作人员野蛮执法的法律责任!
我之所以说这么多,实际上我对此是深有感触的。我和父亲6月份开着五菱之光从北京往南方拉我自己的行李(完全是自用,毫无商业经营的意图),走到山东某县的时候,也被交通部门的执法车辆给野蛮蹩到路边,下车后非要说罚款,理由也是面包车不能用来拉货。我当时出示了我的法学博士学位证和博士毕业证(证明不时商业营运,是自己搬家拉李)
,然后很理直气壮的说:“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了面包车不能拉货?”一个年轻一点的执法人员
(气盛啊)立刻凶神恶煞起来,意思好像是我给他在这搬法律条文,旁边一个年老的执法人员(估计是一个履历丰富的滑头)立马冲过来挡住那个年轻的,然后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说:“看你是初犯,不再追究。”然后马上拉着所有人上车走了。虽然没有被处罚,但是惹了一肚子气,真是伤身啊。事后想想,其实这些执法人员心理是有数的,知道他们的处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但就是欺负普通老百姓不了解法律,欺负老百姓的软弱。但真要遇上一个懂行情的,立马就收敛起来,以免惹麻烦。

我看有网友反对行政机关对面包车拉货进行处罚,但都是从面包车拉货有理的角度讲,比如老百姓买价格便宜的小面包车就是为了客货都能拉,图一个生活方便。但实际上,我们应该清楚,这些执法人员根本就无权对普通百姓开面包车拉货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果是办了客运营运证的就另当别论了)。我之前在北京待了十年,在北京的朋友都知道,北京道路白天是禁止货斗车通行的,所以实际上北京好多面包车(包括五菱、长安、哈飞、东风小康、金杯等等)都是用来拉货的,否则偌大的北京城,货运问题怎么解决?而在北京从来就没有听说过
交通局的或者警察跑到大马路上处罚这些从事货运的面包车的事情,在北京开面包车拉货是很光明正大的行业。原因何在?因为北京在天子脚下,法治严明,执法人员的素质也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都很强,这种明摆着违反法律处罚老百姓的行为是不敢轻易实施的。
那次在山东,那些所谓的“交通执法人员”没有对我进行处罚,所以我现在不能去法院告他
违法行政。而只能在这里说说,给大家提个醒,如果再有网友遇到类似事件,如果心里真是不服,那么就尝试一下运用法律武器反击吧,说不定能遇上一个秉公执法的法官,可以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也顺便可以看看这个中国到底是个法治还是人治.
最后回复时间:2017-05-16 10:13:51官方发言人回复了此贴
小宝宝 发表于 2017-5-16 08:03:0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无风不起浪66 发表于 2017-5-16 08:17:4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对,但是缺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执扇青玉案 发表于 2017-5-16 08: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失真的承诺 发表于 2017-5-16 09:03:1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对J。他们就是在欺负老百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发表于 2017-5-16 09:49:4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流传过这样一句话,一名交警说过“挡住一辆车想给你找事情容易,围绕你车转一圈,随随便便就可以挑出几个小问题,(一颗车牌螺丝防盗扣没有安装,一张保险审验贴没有粘贴,一个转向灯没有亮…)就可以处罚你 遇到交警心情好,熟人你就没有问题,诸如此类,交警在执勤中弹性有多大就不言而喻了,既然弹性大里面有没有问题大家就心知肚明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肃州交通警察 发表于 2017-5-16 10: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大家好:
       面包车拉货不合法。法律依据如下:
       一、面包车的性质是载客使用的,其行驶证上明确注明其为“普通载客汽车”,仅核定载客人数,座位数、不核定载货质量。
       二、《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当前在工作中发现个别人将面包车的座位拆卸将其改为货车使用,这就是一种改变已登记的相关参数该(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还有货车加高栏板也属于改变结构的行为。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五、《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六、《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三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一千元罚款;(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处二千元罚款(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罚款。
         其他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注:客车分为公路客运车辆(营运性客车)和其他载客汽车(非营运性)。
         综上法律规定,将面包车改为货车使用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本帖子网友所发帖子的作者使用的是《道路运输条例》并未将相关《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理解和使用,请大家不要受误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撞羽朝颜 发表于 2017-5-16 11: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占座,我来学习下法律知识,谢谢交警叔叔科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冰凌} 发表于 2017-5-16 11:30:2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请问警察叔叔,照你这么说轿车也没有核定载货信息,是不是也把轿车查一下?

点评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发表于 2017-5-16 14: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言帆 发表于 2017-5-16 11:34:3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在进步和规范,别老说“我觉得没事,我觉得没问题,我以前就是这样”。嘉峪关交警查面包车四五年前就开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远处的背影 发表于 2017-5-16 11: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建议交警要是罚你老爸的款了,你打个正儿八经的官司,我们围观卡行不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罪恶混合物 发表于 2017-5-16 12:43:2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没心看,但肯定是有依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冰凌} 发表于 2017-5-16 12:59:2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包车只要不卸座位,是可以载货的,参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交警估计是没钱修楼了就在全城查面包车
x1Lxoxdc5CcB.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男人要有钱 发表于 2017-5-16 13:08:3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包车能不能载货,那要看警察心情,不能载货为啥每个罚单上面都写载客载货汽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过来看看 发表于 2017-5-16 13:38:2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泉城谁不知道交警查车就喜欢查面包车,客货车,摩托车,也许这类车辆容易违章,也许这些人群没有什么所谓的关系。但拍拍自己的良心,包括所有上路的私家车,交警队的车。就从来没有在自己的车后背箱里放过东西吗?酒泉市有几个路虎车,豪车。昨天成林大厦看就几辆。常年不挂牌照怎么没有人查一下,别说你们交警队不知道。都差不多就行了,真要按法律的条条框框我相信没有几个车是不违章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番茄炒西红柿 发表于 2017-5-16 13:38:4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车车座位上放了,十斤白菜一袋子土豆算不算载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娃娃120 发表于 2017-5-16 13:54:2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大家对交警这么仇视,不如建议国家取消这个职业吧……人家不管吧说不作为,管吧又说太严,松一点吧又说为什么把他放了只查我……我建议交警队设立一个公益岗位享受相同待遇……谁愿意体验报名后培训上岗,只要有投诉立马走人!我看看各位做的有多好…是国家制度在完善,但肯定会有漏洞,但我不觉得这个职业有任何问题,当然不排除有老鼠屎的情况………纯属个人见解,不爱看可以不看,匆喷!!!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无风不起浪66 发表于 2017-5-16 14:59:4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肃州交通警察 发表于 2017-5-16 10:13
网友大家好:
       面包车拉货不合法。法律依据如下:
       一、面包车的性质是载客使用的,其行驶证 ...

城市货的呢?

点评

该类车辆的行驶证注明性质就是货运车辆  发表于 2017-5-17 11: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失真的承诺 发表于 2017-5-16 15:31:2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翻斗车超载严重,尘土飞扬为什么你们不去查?既便你们碰到了也不管,厂家原因何在?勤恳劳做的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失真的承诺 发表于 2017-5-16 15:35:1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多写厂家二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山祁连 发表于 2017-5-16 16: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包车要载货的话必须上车管所进行改装登记,城市货的应该就是做过改装登记的,北京的载货面包上记得有封闭货车的标记,应该也是经过改装登记的。

补充内容 (2017-5-16 16:26):
拆座位就属于改装

补充内容 (2017-5-16 16:26):
拆座位就属于改装车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猫猫爱老鼠 发表于 2017-5-16 17:06:5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娃娃120 发表于 2017-5-16 13:54
我觉得大家对交警这么仇视,不如建议国家取消这个职业吧……人家不管吧说不作为,管吧又说太严,松一点吧又 ...

有见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长城缘 发表于 2017-5-17 03:37:2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明星张国立做的面包车广告怎么可以拉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冰凌} 发表于 2017-5-17 20:49:4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城缘 发表于 2017-5-17 03:37
人家明星张国立做的面包车广告怎么可以拉货

酒泉交警不敢挡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dh 发表于 2017-5-18 03:48:4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宝强给东风小康做广告也可以拉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yyl 发表于 2017-5-18 06:57:1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肃州交通警察 发表于 2017-5-16 10:13
网友大家好:
       面包车拉货不合法。法律依据如下:
       一、面包车的性质是载客使用的,其行驶证 ...

皮卡车还在市政广场南面国道呢也算进入市区了吗?乡里面一个面包车拉二三十个人打工怎么没有一个被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酒泉在线,关注身边事。

陇ICP备15000578号|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GMT+8, 2024-9-21 08:40 , Processed in 0.05221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