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双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大石头泉南石料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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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hb 发表于 2017-4-19 16: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塔县双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大石头泉南石料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大石头泉南石料厂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金塔县双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建设大石头泉南石料厂项目;
⑵建设地点:甘肃省金塔县大石头泉南,位于金塔县323°方向,直距约60km,经纬度范围为东经98°31′06″~98°31′22″,北纬40°23′52″~40°24′08″。
⑶项目投资:总投资1300万元,资金全部为自筹;
⑷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矿区总面积为0.1186km2,开采标高1380-1360m,矿产资源储量为119.54万m3,可利用资源量为73.67万m3。矿区采用露天开采,采矿方法是沿矿体走向进行分段,由高到低,由上而下分层采矿。项目设计年生产规模为5万m3/a。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一)施工期
⑴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料尾气等。
施工其扬尘通过采取设定固定的行车路线、行车时间和限制行车速度、增加洒水的次数、对车辆经过的路线进行及时的清扫、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等措施可以大大减少路面扬尘对周围的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主要的污染物有CO、CXHX、NOX。由于排放量小,其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也相对小,通过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安装尾气净化器等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⑵废水:本项目在施工场地中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食宿自理,项目主要的水污染源为施工场地中施工人员临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内泼洒抑尘。
⑶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场内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后,可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只是暂时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⑷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⑴废气:表土堆土场大风天气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通过加盖防风抑尘网,可将该部分影响降至最低,排土场堆放的废弃石料由于粒径较大,大风天气产生的扬尘量较小,对周边境影响较小,通过对其进行定期洒水,可将该部分影响降至最低,加工过程中的粉尘通过设施喷淋之后,粉尘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排出;
⑵废水:生活区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起用于临时排土场洒水抑尘,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用水被吸收或蒸发;
⑶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矿区周边均为荒滩,无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⑷固废:项目运营期开采初期剥离的表层松散物临时堆存于表土堆放场,开采弃渣暂时堆存于排土场;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且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保与恢复措施,从而项目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调查范围:项目建设影响及其周边区域,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苟工
联系电话:0931-8280617        电子邮箱:gouhq0388166@126.com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金塔县双峰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旭  联系电话:15352175921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楼主| fjhb 发表于 2017-4-19 16: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塔县旭华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穿山驯北石料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金塔县旭华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穿山驯北石料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穿山驯北石料厂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金塔县旭华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建设穿山驯北石料厂项目;
⑵建设地点:甘肃省金塔县穿山驯北,位于金塔县321°方向,直距约60km,经纬度范围为东经98°29′18.24″~98°29′37.81″,北纬40°22′48.58″~40°23′02.27″。
⑶项目投资:总投资1400万元,资金全部为自筹;
⑷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矿区总面积为0.1099km2,开采标高1360-1330m,矿产资源储量为136.78万m3,可利用资源量为83.41万m3。矿区采用露天开采,采矿方法是沿矿体走向进行分段,由高到低,由上而下分层采矿。项目设计年生产规模为5万m3/a。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一)施工期
⑴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料尾气等。
施工其扬尘通过采取设定固定的行车路线、行车时间和限制行车速度、增加洒水的次数、对车辆经过的路线进行及时的清扫、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等措施可以大大减少路面扬尘对周围的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主要的污染物有CO、CXHX、NOX。由于排放量小,其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也相对小,通过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安装尾气净化器等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⑵废水:本项目在施工场地中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食宿自理,项目主要的水污染源为施工场地中施工人员临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内泼洒抑尘。
⑶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场内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后,可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只是暂时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⑷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⑴废气:表土堆土场大风天气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通过加盖防风抑尘网,可将该部分影响降至最低,排土场堆放的废弃石料由于粒径较大,大风天气产生的扬尘量较小,对周边境影响较小,通过对其进行定期洒水,可将该部分影响降至最低,加工过程中的粉尘通过设施喷淋之后,粉尘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排出;
⑵废水:生活区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起用于临时排土场洒水抑尘,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用水被吸收或蒸发;
⑶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矿区周边均为荒滩,无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⑷固废:项目运营期开采初期剥离的表层松散物临时堆存于表土堆放场,开采弃渣暂时堆存于排土场;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且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保与恢复措施,从而项目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调查范围:项目建设影响及其周边区域,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苟工
联系电话:0931-8280617        电子邮箱:gouhq0388166@126.com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金塔县旭华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旭  联系电话:15352175921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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