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劳动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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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监察大队 发表于 2017-3-2 08: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劳动者朋友:
  你们好!
  感谢你们为肃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希望你们在诚实劳动的同时,要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你们:
  一、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尽量在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有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应该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及时告诉你的家人或熟人,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
  二、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如果是跟“包工头”出去干活,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注明每月(天)给多少工资,工期多长等内容,留作证据,同时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有凭据。要注意保存劳动合同、上岗证、结算单、工资表、出入证、考勤表等证据。
  三、要及时如实投诉举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书面投诉举报。书面投诉材料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建筑项目的名称、地址、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四、要加入工伤保险。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在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以便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五、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肃州区辖区内发生的违法用工行为,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我队将及时调查处理或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特别提醒农民工朋友,切忌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者影响公共秩序等过激违法行为来维护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2663736
      申请工伤认定联系电话:6986378

                                                                          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7年3月2日
516989332 发表于 2017-3-2 21:07:2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还算像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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