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证据都包括: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本案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原告向法官讲述自己被他人侵害的情况等。
2、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各种合同文本、信函、文件等材料。3、物证。物证,是指以物体的形状、痕迹等形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票据。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等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谈话录音、录像等材料。5、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存储或编码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电脑软件的使用信息,购物网站的买卖成交系统等信息的材料。6、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证词。
如某人到法庭作证,指认侵权人等。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对于某些专门性问题,经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协商确定的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如人身伤害的伤情鉴定意见等。
8、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有权机关(如公安机关)对案件现场或人体进行查验后,所作出的记录查验过程的记录。如出警查验人身伤害现场的记录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