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长的帖子,足足看了半个小时,小有看法:首先,郭法官为了老婆、为了人情被俩小孩给耍了,从一开始请求合伙投资,到不符合规范甚至用大量的资金仍然无法弥补的烂装修,到后来的股份谈判,再到后来的退股,有正义的人都能够看得明白;其次,楼主借郭法官是国家公务人员这一特殊主体做足了文章,加上青春年少梨花带雨般的哭诉,不管是不是尊重事实,却博得了众多网友的同情,赚足了人气和怜悯;其三,郭法官敢于公布姓名,并直言事情真相,对网友寄予了匡扶正义的期望,勇气可嘉。楼主看似青春年少无知,从回帖中也是显得极其柔弱、无助,但从她发帖的行为和郭法官公布的事实中不难看出,青春少女不无知却很有心计,有些招数可谓直击要害。这二者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四,楼主那个对象不是省城开着三家歌厅吗,在投资上除了郭法官老婆拿的钱,其余的怎么全是楼主买地买房拿出来的钱呢,另外既然开着歌厅怎么连个基本的装修都不懂呢,至少要放火,至少要隔音吧。
可是不管怎样,事情终归要解决。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中间人,和气商量和气解决。再者就是诉诸法律。如果郭法官存在回避的问题,可以异地审理此案。相信法律会还好人一个公道的。
以上是我看完帖子的一家之言,并没有批判和攻击的意思,还请郭法官、楼主多多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