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原理》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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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些地方率先进入了工业社会,突然强大起来的生产能力与有限的市场需求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他们就把目光对准了海外,工业化也使他们的武器装备更加精良,有了侵略扩张的资本,结果近代工业的发源地就成了侵略战争的发源地。他们要把所有找得到的地方占为殖民地,作为生产利润的机器。但工业化只是一个外在原因,是个条件,人群的内在品质才是决定性的。有的地方的人群历史上曾一度是世界的强盛中心,却从未向外侵略扩张过。
如前文所述,人类长期的技术应用,使体质大为衰退。常有人因疾病缠身,丧失劳动力,倾家荡产,久治不愈,结果是病者贫困潦倒,苦不堪言,同时“拉动”了以医疗、药品、器械等为载体的经济增长,以及寄生于此的重重权力机关,使这部分人力和资源找到了消化的途径。近年来,面对汹涌如潮的疾病增长,传统医药技术越来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人们又把目光对准了新的目标──基因。随着人类基因序列的测定和密码的破译,以及基因操作技术的突破,基因疗法、基因药品等渐趋走向实用,就这样,人类最后的命根子──基因,也成了经济资源,被开发成商品,用来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消耗资源劳力,创造利润。
活着的人温饱已属不易,却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用于死人的消费。古时就有建造规模巨大的陵墓、金字塔等,至今,投巨资为自己建造死后享用的坟墓的仍不乏其人。近年这一事业又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社会化的规模经营,各地开劈场地,建造豪华墓穴,提供丧葬用品、服务,出售盈利,像模像样地加入经济轨道运转起来。此外,经济领域还存在无法挤进轨道的“界外投资”,由于经济系统的过饱和,许多远超过实际需要的投入,如游乐设施、交易场所等,徒然耗费,全无用处,或闲置,或报废,或拆毁,无法加入经济运行。用经济学的说法,就是价值不能实现,投入的劳动和资源如入黑洞。
商品化的社会,流通是必要的。但整个社会投入流通领域的力量大大超过了实际需要。因为从事流通总比搞生产容易一些,生产需要场地、设备、材料、能源、技术等许多条件,而流通则只是买进卖出,所需的条件要简单得多,于是大量的人力物力涌向流通行业。这些超限度的流通力量不能创造价值,而只有消耗。在过去一些物资缺乏的年代里,社会上曾广泛出现反复倒卖,层层加价,最终都是在瓜分生产者创造的价值。
庞杂的社会结构,需要相应的权力系统,层层的组织体系,密集的大小官员,编织成纵横交错的权力网。整日淹没在文山会海之中,有的忙忙碌碌,有的悠闲自在。就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这些权力机构,说不清哪些是可有可无的,哪些是完全多余的,似乎都有存在的理由。权力能带来利益,是不劳而获的最佳途径,于是人们拼尽全力要挤进权力网。为了扩充权和利,组成利益集团,要拉进三亲六故,七大姑八大姨,因人设事,增官添职,使官僚机构如肿瘤般恶性膨胀。据新闻透露,国内某些地方隐蔽着一些五、六岁乃至两、三岁的稚童“国家干部”,他们的大名赫然编载于干部花名册中,按月领取官家的俸禄,创造了“最年轻官员”的世界纪录。闲官多了,无事可做,就要想方设法造出许多事来,官生一事,民多一乱,使百姓疲于应付,空耗许多人力物力。有些官僚为了糊弄上级,搞出“政绩”,强令百姓弄虚作假,胡乱折腾,劳民伤财,自己却借此步步高升,飞黄腾达。臃肿的机构,互相扯皮,本来一个人能干的事情,十个人也干不了,遇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膨胀的官僚机构,其本身的运行就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空调暖气,豪华轿车……,这些供应本身也需要人员物资来维持,结果是进一步的机构膨胀。有些官职超出规定的编制之外,没有官家的薪俸可领,就专靠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搜刮百姓,来维持生计,是纯粹的寄生虫机构。
权力机构中,除了合理的,社会必需的部分外,多余的官僚人口不创造价值,都是靠劳动者养活的。当今中国,平均三十多人要养一个官,个别地方甚至十个人养一个官。一个官的消耗远大于一个平民的生活消费,不仅如此,多余的官还要干扰破坏社会的生产劳动。
以上几例,只是几个主要项目,是人类社会显见的、硬性的自我消耗。此外还存在着更广泛的、软性的、无形的消耗。例如在中国人人皆知的一种现象,一个人一旦显出一点强于他人的地方,立即就会淹没在嫉妒的海洋之中。特别是少数有真才实学的人物,一心只知道钻研学问和实干,不善于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在这方面永远处于失败的境地,结果是时时掣肘,处处刁难,一个个把力气全用在了这上面,最终搞得你精疲力竭,一事无成。再如,一些人口品质低劣,往往无事生非,搞出一些事端。一旦引起纠纷,一件本来不难解决的小事,却硬是胡搅蛮缠,变本加厉,事情越闹越大,三年五载,旷日持久,牵扯了许多人的无数精力,同时免不了物质的损失,这些无形的内耗所消耗的能量也是非常可观的。由于同样的原因,有些人口劳动效率低下,致使投入多,产出少,甚至倒挂。
由于社会总体结构的混乱,使得人力的分配、发挥极不合理。一些产品过剩,人力过剩,造成人员失业,无事可干,而另一些急需的事情却因人力、物质紧张,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浪费。
凡此种种,无法尽述,人类社会这类徒劳消耗的事情无所不在,以致不可能列出一个准确的清单。就这样,人类巨大的生产力被更加巨大的破坏力抵消掉了。不仅毁掉了人类自己的劳动创造,还破坏地球的生存环境,毁灭其他物种,危及整个生物界的生存。人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资源创造的成果,除去这种种毫无益处的破坏性消耗,已经所剩无几,但就是这仅存的,少得可怜的一点劳动成果,也并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上,绝大部分社会财富被极少数人占有。他们大多数过着极其奢侈挥霍的日子,有的一个人的消耗抵得上千百万普通平民的生活费用。结果,人们付出大量劳动,而真正用于生活必需的却是微乎其微。这就难怪,尽管人类拥有了值得骄傲的足以目空一切的强大本领,却至今还生存得如此艰难,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口在贫困线甚至死亡线上苦苦挣扎了。
从古至今,人类的发明创造使生存活动的内容不断变化,技术越来越复杂,用品越来越高档,但生存状况没有本质的改变。武器越来越先进,威力越来越强大,机枪、火炮代替了长矛大刀,马拉战车变成了飞机坦克,但争斗、掠夺、屠杀依旧。近代工业的发展还使得世界规模的大混战得以实现,制造了空前的大灾难。统治机器的用具、方法不断翻新,犯罪分子的技术装备的进步也与社会完全同步,远比普通大众要超前……。人们只把应用技术的提高看做是社会的进步,而没有意识到,社会的根本性质几十万年来没有变化。那么,人类社会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第三章 人类的生存方式
各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为了对“生存方式”这个概念有个大致的印象,我们略举几例:
绿色植物,吸取水份、营养,靠叶绿素的光合作用为生。
野兔、羚羊类动物的生存方式可概况为四个字:吃草,奔逃。
狼、虎类食肉动物的生存方式是穷凶极恶地追杀。
有些肉食动物采用隐蔽偷袭的方法捕食,如螳螂、某些游猎的蜘蛛,还有用钓竿诱捕猎物的海底鱼等。
有些动物一生要做一次或多次长途迁徙,如候鸟、洄游鱼类,北美洲有一种蝴蝶,随着季节隔数代迁飞一次。
啄木鸟,专门啄食树木中的昆虫。
一些食鱼鸟类,主要捕食水中的鱼。
除了这些一般化的生存方式外,还有寄生、共生、社群等方式。
各种吸血寄生虫是人们最熟悉的:蚊子、跳蚤、虱子等。
类似的,吸血蝙蝠也专靠吸血为生。
有些蜂类将卵产在其他昆虫体内,寄生繁殖。
有些种类的杜鹃鸟将卵产在其他鸟巢内,寄生孵化及喂养。植物也有寄生的,如菟丝子,它没有叶绿素,靠根扎在其他植物茎上吸取养分。有叶绿素的植物也可以采用寄生方式,如斛寄生,它寄生在树上。有的寄生植物表面看与普通植物一样,有绿色的枝叶,根扎在地下,但它的根不是从土壤中吸收养分,而是缠绕在其他植物根上,将养分据为己有。
共生的例子也有很多,如天麻和蜜环菌共生,真菌和藻类共生形成的地衣,白蚁和肠内的鞭毛虫的共生等。
蚂蚁、蜜蜂、白蚁等昆虫是社群性的,它们的社群成员具有先天的明确分工,每个成员都义无反顾地尽职尽责,绝无偷懒,绝无非份之想,它们是真正的分工合作的社会群体。尽管蜂王、蚁王表面看上去好像地位极高,但实际上那只是分工合作的一种表现形式,与权势没有任何关系。
猿猴、狮子等也有社群结构,这种社群的主要特征是以武力划分的权势地位,成员有明显的等级,但没有什么分工,最多只是地位高者不劳而获。成员的地位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争夺王位的战斗经常不断,胜者为王。
社群生物也可以采用寄生方式,如南美的一种红色蚂蚁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它们也有蚁王、兵蚁,分工明确,但它们又与普通蚂蚁不同,它们不是自食其力,而是做强盗,攻破其他蚂蚁的窝,抢劫蚁卵、幼虫和蛹,运回巢穴。抢来的卵和幼虫不是被当作食物吃掉,而是养起来,这些被掳掠的幼蚁长成后,以为是在自己的家里,仍然忠心耿耿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采集食物,清理卫生,修建巢穴,喂养幼虫(两种)和蚁王,一切劳动全部由这些沦为奴隶的蚂蚁承担。强盗蚁除了抢劫之外,生活全靠奴隶蚁伺候。此外,还有些马蜂、蜜蜂等,或夺占蜂巢,或掠夺食物(蜂蜜或幼虫)。这些例子说明,寄生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大多数蚂蚁过着游猎、采集食物的生活方式,而有的蚂蚁却拥有“农业文明”:它们把树叶搬回巢中作为培养基,种植蘑菇为食物。 让我们回到正题,人类的生存方式是什么呢?说来并不复杂,其一是“交换”,人必须通过交换取得生存条件。因为人生存所需的东西种类太多了,衣食住行、精神娱乐、杀伐争战……,需要多种多样的物质用品,生产制造这些物品则需要更多种类的工具、设备、材料和相应的知识技能。谁也不可能掌握和拥有这数不清的知识技能和生产资料,因此每个人只能从事单一的劳动,生存所需的众多物资只能通过交换取得。此外,交换活动本身就需要相当多的物质、技能,这就更增加了交换的内容。
交换的具体表现有各种不同形式,可以先生产某种产品(包括精神、物质),再行交换,也可出卖劳动力,还可以买进卖出,赚取差价,还有提供某种服务,取得报酬,甚至还有用虚拟价值做载体的交换,如股票、期货等。
除交换外,人类还有一种生存方式──掠夺,这是一种从猿人时代延续至今的古老方式,小到个人,大到集团,都可采用。掠夺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明火执仗的烧杀抢掠,有以武力、权势威逼,巧立名目,敲诈勒索,有小偷大盗、贪赃纳贿,还有表面交换形式掩盖下的掠夺:诈骗、伪劣假冒等,还有既是交换也是掠夺的权钱交易、蚕食鲸吞,以及其他种种花样技巧。人类的生存方式就是这两种:交换与掠夺,这正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对每一个个体来说,可以主要择其一种,也可以二者兼备。看起来纷纭复杂的人类社会,实际上就是掠夺和交换混杂的体系。
第四章 进化与生存
生物进化原理告诉我们,进化的方向就是由生存这道关口决定的。进化大军从历史走来,在关前分为两队,一队通过生存关,继续前进,另一队不过关,走向淘汰,永远退出生命舞台。生物在进化的征途中要一次又一次地闯过无数道生存关,永无止境。生存是进化成功的体现,无论多么巧妙的形态结构,多么奇特的生理功能,如果不能争得生存,便只有淘汰一条路,淘汰的唯一结论就是进化失败。那么怎样才能生存呢?这就是世人皆知的──适者生存。具体说,就是生物要在自己选定的生存方式下,尽可能多地获得生存条件,最大限度地逃避危难,这里的“尽可能”和“最大限度”都是相对于同类的其他个体而言的。群体中个体之间总是有或多或少的差异,完全相同的个体是没有的,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可以辨认出每一个人,否则的话,就像工厂的产品,如果不加上标记,就无法区分。生物群体的演变进化就是由于个体之间的差异导致的生存能力的差异而产生的。
假定一个种群在某个性状上有两个不同的表现型,它们的生存力不同,以致两个表现型的增长率(增长率为出生率与死亡率之差,可正可负)不同,这种差别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点点,只要过一段足够长的时间,生存力强的一种就会占据种群的绝大部分,生存力差的或者成为极少数,或者完全消失。这个过程用简单的数学计算就能证明:
设种群有A、B两个表现型,它们的单位时间增长率A为1%,B为2%,两者的增长率之差(绝对值)为2%-1%=1%,并且假定初始状态时种群的AB之比为100∶1,即A的数量为B的100倍。1个单位时间后,A的数量为
100+100×1%=100(1+1%)
2个时间单位后,A为
当N=0时,即初始时刻,A∶B=100∶1。随着N的增大,这个比值逐渐减小,当N=500时,A∶B=1∶1.38,B超过了半数,当N=1000时,A∶B=1∶190,B成了绝大多数。 对于繁殖较慢的生物,单位时间可用年,N=1000即1000年。对繁殖较快的鼠、兔等动物,单位时间可用月,对苍蝇蚊子之类可用日,对细菌则可用时或分。即使用最长的时间单位,1000年在生物演化史上也只是短暂的一瞬。可见,生存能力的微小差别,引起的变化也是很快的。如果增长率之差再大一些,至5%或10%,演化会更加迅速,“一段足够长的时间”其实并不很长。
欧洲尺蛾的演变就是通过这种生与死的差别实现的。害虫在受到毒药的杀灭时,死亡率很高,相比之下,极少数有抗药力的死亡率要低得多,要不了多久,抗药性就成了种群的绝大多数。性状的演变贯穿着整个生物进化史,说到生物的演化,人们的印象中都认为主要是指形态性状而言的,但形态并不是组成生物的全部,特别是动物,其行为也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把生物的组成分为三个方面,即三个要素:形态、生理、行为,生物进化实际上是包涵着这三个方面的演化,前述的决定了各种生存方式的行为,都是经过长期进化形成的。
现在回到人的问题上,在交换和掠夺生存方式下,如何体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很简单,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少付出,多收入,或只收入,不付出,即为优,反之为劣。具体表现就是那些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的:虚伪、奸诈、贪婪、野蛮、阴险、冷酷、趋炎附势、明争暗斗、巧取豪夺、欺凌杀戮……,这些都是优良性状,反之,真诚、善良、仁慈、正直、舍身取义、淡泊功利……,这都是最低劣的性状。优胜劣汰,自然是优者广及遍地,劣者稀缺罕见,于是理所当然地有了今天的人群,今日的社会。一定有人会说,你这不是善恶不分、黑白颠倒吗?非也,这里说的是个生物学概念,是否有利生存是判定的唯一标准,与人文理念中的人性善恶、道德品质的优劣完全是两回事,要说两者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正好相反。生命舞台上只有生死存亡,没有是非善恶,就像其他所有的生物一样,弱肉强食,谁有本事谁活得好,谁对谁错?谁是谁非?
至此,有一个问题是无法回避了。要说这些属于观念、意识、行为方面的东西是经过选择淘汰,进化形成的,也就等于说,这些观念、意识、行为是基因决定的,否则绝不可能在进化中改变。这与当今世界流行的习惯观点发生了根本性的冲突,“怎么可能呢?谁不知道,思想、意识、行为、观念通通是环境的影响、外界的灌输形成的?与基因没有丝毫关系,这早已是举世公认的定论了,难道还能推翻吗?”然而,我们很不情愿地看到,历史上早已举世公认的、坚如磐石的钢铁定论,被推翻的已不止一件,更何况,这种“定论”在人们的心目中至今也只具有相对的正确性呢?说相对,是因为只有在需要它正确的时候才正确。例如,某人过去曾有劣迹表现,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名噪一时,对此他就说,“有些青少年有暴力倾向,总是因为生长的环境,人没有天生的坏种,而是因为社会、家庭、学校对不良少年往往缺少一种沟通的能力……”。这话说得很含糊,作者将这句话翻译一下,使其表达得更清楚一些,应该这样说:“有些青少年之所以有暴力倾向,是因为这些青少年有了暴力倾向之后,社会、家庭、学校对不良少年往往缺少一种沟通的能力……”。原因出在结果之后,这等于说“柳树之所以是柳树,是因为在它长成柳树之后,环境无法使其变成榆树,所以它就成了柳树。”逻辑混乱,理由荒谬,由此可见其说话时的思路。这个人后来崭露了某种特长才能,并因此小有名气,这时他的话就相当明确而肯定了,说这是源于“天赋”、“基因”,不但对赖以成长的环境只字不提,还抱怨“学校不能区别对待不同天赋、不同基因的孩子……”。这同一个人,劣迹就一定是由于环境、社会(哪怕仅仅是在劣迹出现之后“缺少沟通的能力”),才能就毫无疑问是天赋、基因,两种对立的观点同时正确,各有各的功用。可见,这个“定论”的成立与否是根据需要随时改变的。这说明,所谓“定论”并无科学依据,而只是一种想当然,不然的话,怎么可以变来变去呢?对那些已经得到科学证明的东西,如万有引力定律、牛顿三定律、热力学定律、欧姆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等,还可以想说是就是,想说不是就不是吗? “环境说”的起源源远流长,是因为大家都自然而然地认为是这样,并没有什么科学的证明,就像当初人们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一样。而“基因说”的产生,却是出自现代科学,其他生物的行为基因已经得到证实,近年来,不断有文献称婚外恋、同性恋、自杀倾向等,都与基因有关。由于对人的研究不象对其他生物那样方便,因此成就也没有其他生物那样突出。老鼠的行为基因研究近几年成果丰硕,如科学家培育的“爱子鼠”,拥有爱子基因的鼠对幼仔无微不至地关心照料,缺少这个基因的则对幼鼠漠不关心。还有“聪明鼠”,这种鼠拥有比普通鼠更聪明的基因,它们的智力也比普通鼠高出许多。更奇的是“忧虑鼠”,这种鼠的一个掌管情绪的基因被破坏,它们总是毫无缘由地处于焦虑之中,显得烦躁不安,非常痛苦,必须服用镇静剂方能缓解。由此也可以看出,疾病、医药、健康、三者的关系,机体素质的健康与药物维持的健康不是一回事,医疗不应该是追求健康的唯一途径。
“狼孩”的例子是不能不提的,它一向被认为是“环境说”的最权威的证明。遗憾的是,从科学的角度看,它不能成为证据。为什么?因为作为科学结论的依据的实验,必须能够重复,重复实验必须得出相同的结果,才具有权威性。“狼孩”仅此一例,又不能重做,至少不能算是可靠的证据。另外,广泛流传的“狼孩”故事,已经被加进了许多演绎杜撰的成分,早已面目全非,“人似猿,猿似猴,猴似狗,人之与狗则远矣!”还有,科学实验的材料的来源、性质必须清楚,实验过程必须有全程观察记录,而“狼孩”的来源不清楚,是否正常的人类婴儿也不知道,成长发育过程也无人见过,因此,它只能是个故事,而不具有科学价值了。这故事说,“狼孩”是四足行走,奔跑如飞,声如狼嚎,不会用手拿而用嘴啃,这有多少是真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用正常的婴儿把“狼孩”实验重做一遍,真能得到故事讲的这种“狼孩”吗?“狼孩”实验不能做,可以做个替代实验,羊和狼差别狠大,但与人和狼的差别比起来,还是要小许多,我们不妨做这个实验,在人为控制下,让狼哺养初生的羊羔,看将来能否得到一个长相是羊、行为是狼的“狼羊”?或者把差别再缩小一些,让狗抚养羊羔,如果“狗羊”长大后会“汪汪”叫,能看家护院,就算成功了,能吗?家鸭不会孵卵,让鸡代孵,这早已做了几千年、无数次了,何曾有过一只鸭变成能打鸣、会上架的“鸡鸭”的?即使退一万步,假定“狼孩”的传说百分之百地真实,那又怎么样呢?那也只能是个极端个别的、非常态的案例,并不能用来解释普通常见的社会现象。强暴的外力可以使正常的躯体致残,但这并不能包揽一切,不能证明那些种种先天畸形都是外力所为。外力能使正常的致残,但不能使残废变为正常,外力也不能使寻常的肉体生出超常的神奇功能。所以至今为止,“环境说”没有一件可靠的证据。而反面证据倒是有现成的,就是斗牛、斗鸡等。源于西班牙的斗牛娱乐,用的不是普通牛,而是专门的斗牛品种,这种牛非常凶猛,见人就顶,除了斗杀之外,没有别的用处,既不能耕田,也不能挤奶(且不论多少)。斗鸡也是专用品种,平时必须单独饲养,只要两只公鸡见了面,就会拼命搏斗,至死方休。这都是人工有目的的选育成的品种,是不可能把普通的牛、鸡通过环境的影响、灌输训练成的。中国有的地方也培育了斗牛品种,有水牛,也有黄牛,跟西方不同的是,这种牛只跟牛斗,并不攻击人。而且有的牛显然好斗性不强,上场打斗时敷衍了两下,然后就各自散步去了,这说明这种斗牛培育的历史不很久远(电视节目)。毫无疑问,好斗品性是遗传的。我们已知,主宰遗传性状的物质是DNA,所以,好斗品性肯定是基因决定的。
对动物行为的成因的探索一直都没有停止过。此举一个实验,一种兀鹰,善吃鸟蛋,对这种行为早有“先天说”与“后天说”之争,科学家用几个月的时间喂养幼鹰,放飞观察,证明从未见过鸟蛋的鹰,一见就会吃,根本不需要学习、模仿,“先天说”确立无疑,电视片对此做过详细介绍。几十年前的实验研究也有过重要发现,“动物的性情有馴野的分别,‘野性难驯’是一句老话,早就表示这其间有先天的关系。近年以来,至少有五、六位作家(指学者)在这方面做过实地的试验,他们大都用鼠类做材料。他们所得的结果,全都证明野的性格和驯的性格是遗传的,并且是可因选择的作用而增损的;而在遗传之际,驯的性格与野的性格能彼此隔离,证明构成它们的基因在数量上是不很多的。同时,母子间比较长期的接触也不能改变子女们的反应,驯的终究是驯的,野的终究是野的;而野性的父与驯性的母所生的子女,尽管母是驯性的,而野性的父又从没有见过,总表现着几分野性。”(引自旧著重刊《优生原理》,潘光旦编译,49年初版,81年版)。五十多年前的这些实验,证明了动物性情是遗传的,并且符合基因的分离规律。在看到《优生原理》这本书之前,作者也独立做过几个同类的实验,材料是鱼、蜗牛和水蚤,结果完全相同。鱼的项目是性情的驯野,蜗牛和水蚤项目是行为特征,实验证明,性情、行为特征都是遗传的,并可通过选择淘汰而改变。当时还以为这是首次发现,看到此书之后,才知五十年前就有人做过。为什么后来这些年,“后天说”越来越占了上风,早先的这些发现被灰掩尘封,实验再也无人做,研究再也无人搞,“后天说”尽管没有任何实验证据,却日盛一日,以致牢不可破,这是为什么?这里我们必须分析一下,人的认识问题,在前文讲到健康问题时,曾提到认识问题,现在需要着重探讨一下。
事物是客观的,认识是主观的。人对外界事物,总是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有的希望,有的不希望。对喜欢的,没有也宁可信其有,对不喜欢的,是真的也不愿承认。三十多年前,某地曾盛传一个谣言:“本地区类别要提高了,工资要涨了”,十年后,二十年后,事实证明根本没有这回事,却仍然有人言之凿凿地把它当作最新消息在传播,可见企盼之心切。约二十年前,社会上传言要给某个行业增长工资,有人兴奋异常,编造谣言哄自己:“这回,我(的工资)一定能涨到二百块!”并对此深信不疑:“一定能!一定能!”仿佛新工资表他已经看见了,他的大名后面赫然写着200,确证无疑了。他当时的工资只有四十多元,有人告诉他:第一,不会单给某个行业涨工资,是各行业普调,第二,涨幅绝没有那样大。对此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某人去外地花一百多元买回个照相机,有人看了后说:“你占了个大便宜,这个相机值四百多!”他听了心花怒放,无条件全盘接受。当真正的行家看了告诉他,这东西也就值一百多,他却以为你在骗他,无论怎样实言相告,他只是一个劲地摇头。这类事例天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是个很普遍的现象,骗子们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他说的总是让人怦然心动,天上掉馅儿饼,于是不断有人上当。医界搞的精子库,原本是用于医疗目的的,不具有改良人种素质的功用。而现在人们一方面誓死做“环境说”的铁杆捍卫者,另一方面,对“天才基因”供需双方都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既然一切都是环境造就的,又哪来什么“天才基因”?我们不能说百分之百的话,但至少有一部分人,如果他展现出了超过常人的智慧才能,一定愿意相信这是“天才基因”的作用,如果蠢笨无能,那就绝不会承认自己是由“愚蠢基因”所组成,一定要把责任全部推给环境。曾有学者提出过“犯罪基因”的说法,社会上自然是反对者居多,特别是那些恶劣分子,不肯承认自己是“天生的坏种”。事情总会有例外,一位得人钱财的律师在大堂上替人消灾,说“他犯罪是由于犯罪基因的作用,而不是故意所为,犯罪基因是祖先传下来的,而不是他自己制造的,所以无罪。”为什么这回不但不反对,还要主动往自己头上扣?因为能使有罪变无罪嘛!把责任推给祖先的基因,就算名声不太好,总比坐牢杀头强吧?人们对自己认定的定论,也不过是根据情况,各取所需罢了。 关于认识问题,历史上发生过一场仅仅是为了一个与人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的惨烈斗争。1543年,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发表之后,遭到了世俗与宗教的激烈反对,少数支持它的科学家受到残酷迫害。宗教统治者下令烧死哥白尼,哥白尼因先已过世而逃过了这一难,1600年,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而被烈焰送上了“天堂”。1633年,伽利略被判终生监禁,此时已是《天体运行论》发表之后的90个年头了。直到360年后,伽利略才得到平反,这场观点之战持续了450年。这真是一个无法搞清、难以认识的问题吗?根本不是,实际上正相反,单从科学角度看,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哥白尼也不是第一个提出日心说的人,2300多年前,希腊天文学家阿里斯塔恰斯就提出了日心说的基本内容。在此后的近二千年时间里,没有人理会这一观点,反倒是地心说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哥白尼之后,尽管科学家的观测越来越多地证实了日心说,特别是望远镜发明之后,观测的新发现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日心说的正确,但那些愚昧而又顽固的大人物们就是死抱着他的谬误不放,甚至来个“眼不见为净”,坚决不肯朝望远镜里看一眼,还硬说那是巫术。如果有谁不懂得什么是不可理喻,不知道什么叫冥顽不化,这就是最标准的典范。
日心说之后的进化论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只是遭遇温和了一些,没有人被杀被关,达尔文和少数支持者与世界论战了几十年。总之,这都说明一件事,就是人的认识的主观性,只要一面对触及主观好恶的东西,理智就退到了一边,人的意志就被本能主宰了。与上述例子相反,永动机、炼金术(把其他物质变成金),人们为了追逐这些不存在的东西,耗费过无数心血,甚至直至今日,还不时有人在为永动机煞费苦心!因此我们必须明白:一、大家都赞同的习惯观点,未必是科学的真理,二、自然规律与人的好恶无关。要想探求科学真理,就要先有个科学的态度,所谓科学态度,就是尊重客观事实,而不是凭主观去想当然,是要搞清它本来是什么,而不是想让它是什么,无论你对它爱得发疯发狂,还是恨得不共戴天。哥白尼时代及以前,宗教给科学规定的任务,是解释圣经和宗教统治者推崇的著作,禁止科学家研究和发现自然规律。对此,现在用不着多说什么了,学界和普通大众基本上是统一认识了,科学走到今天,是不会也绝无可能再受制于这种圣旨和禁令了。人们对自身以外的自然规律和人的自然属性的部分,认识的已经不算少了,唯独对人的社会属性的认识,理论和实际还相去甚远。不是么?人们制造的高精密的机械、电器、培育的动植物品种等,都非常成功,但在管理人和社会的方面,基本上是无能为力。大家有目共睹,战乱永远打不完,罪恶永远除不尽,欺诈争斗,巧取豪夺……,永无休止,这与人们自认为的宇宙主宰、万物之灵、高度的文明、发达的智慧……,实在是太不相称了。社会是人的行为组成的,社会状况是人的行为决定的,搞清楚人的行为,包括思想、观念、意识的来龙去脉,是解释人类社会的根本所在。
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人的行为究竟是什么决定的?我们把思想、意识、观念、才能、特长、性格等,通通归入行为范畴,因为这些品质既是行为的主宰,又要通过行为表现。首先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知道,人是从古猿进化而来的,古猿也一定是由更早的生物演变而成,按照生物进化的一般规律,如果追溯到三十多亿年前的人类远古祖先,肯定是某种原始的低等生物,那也是许多生物的共同祖先。人类以外的所有动物,都有先天决定的本能行为,古猿也不会例外,本能行为跟形态构造、生理功能一样,是构成生物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本能行为的生物(特别是动物)是无法生存的,因而也是根本不存在的,对其他生物的观察和实验都证实了这一点,特别是行为基因的发现。人类的远古祖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生物类型,它们也毫无例外地都有本能行为,这些行为也都是基因决定的。为什么在进化成人之后,先天行为就消失了呢?那些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基因怎么会消失呢?是在什么时候、怎样消失的?无论从哪方面讲,这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近年来不断有学者发现,人的某些行为与基因有关。根据前文的讨论,某种性状(及其基因)对生存“无用”时,就会退化消失,人的行为是不是对生存“无用”了?如果是的话,人是不是早就变成植物了?
有那么一个时期,社会上盛行一种观点,认为男女两性的性格差异不是先天的,而是环境的影响灌输造就的,人生来就像一张白纸,一切都取决于后天的涂抹。认为是由于社会惯常的做法,对一个生理构造上显示的男孩,周围的一切都在向他灌输:“你是个男孩,你是个男孩,你要像个男孩,你必须做男孩做的事,你要勇敢,你要坚强……,”等这一切把他灌满了,他就成了男孩。同样,对女孩就是“你是个女孩,你是个女孩,你要像女孩……,”于是她就成了女孩。只要人们愿意,换过来也一样,男孩可以灌输成女孩,女孩也可以灌输成男孩。这种理论的提出有何依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相信事实是最有发言权的。1964年,在美国巴尔的摩市,一个男婴(约翰)在八个月时因手术意外,医生只好给他做了变性手术,成了女婴(琼)。毫无疑问,从那时起,伴随“琼”成长的全是“你是女孩,你是女孩……”的灌输,但在五岁时,“琼”的父母发现情况不对头,给她穿上花衣服,她立即试图把衣服脱掉,她拒绝芭比娃娃,喜欢玩具枪,坚持站着小便。“这简直是一场灾难”。激素治疗也丝毫不能减弱她像男孩一样行动的本能,她在十岁时想爬树,十二岁时讨厌自己的乳房并拒绝戴乳罩,十四岁时对女孩想入非非,“琼”感到困惑和沮丧,曾企图自杀。无奈之下,再次做了变性手术,“琼”又变回了“约翰”。夏威夷大学生物学教授米尔顿·戴蒙德和加拿大卫生部精神病学家基思·西格蒙德森撰写了对这个男婴的跟踪研究报告,发表在《儿科学和青春期医学文献》杂志(据《良友周报》转自《世界科技译报》)。
无独有偶,我们这里也发生了“约翰”被变成“琼”的故事。“约翰”从小就被赋予女孩身份,又经变性手术变成了“琼”,但“她”从小就显现出男孩的性格,女孩喜欢的事情“她”不感兴趣,却偏偏喜欢男孩子们的活动。后经染色体鉴定,为XY── 是“约翰”无疑(电视报道)。
这个问题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先天性的易性癖。身体的生理构造是正常的男性或女性,在成长过程中,环境的灌输肯定不会将男孩、女孩错位,而他们就是不认同自己的性别身份,意识中总认为自己应该是异性的。怎么回事呢?这是一种性别意识的错位,医界将其归入精神病类。这些实例无可置疑地证明,性别差异是先天决定的,宣告了“环境说”的彻底破产。值得指出的是,同样面对这些事实,有人就是坚决不肯放弃他的“环境决定论”的立场(让人想起望远镜是“巫术”之说),这恰好证明了人的认识的主观性,我们不应该指望真理会被所有的人接受。在某些特定的地方,人们早就认同了直观的经验,在谈到婚姻家庭问题时,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要想改变一个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任何这类想法都绝对是错误的。”犯过这类错误的人想必不在少数,这是个令人无可奈何的现实,是在彻底失败之后才不得不认输的。但人们又在不知不觉中将它从人性品质中割裂分离出来,离开了这一点,仍然坚持“环境决定论”。
儿童自闭症,是一种并不罕见的精神类疾病。对此也曾有一种流行理论,说这是“冰箱母亲”造成的。所谓“冰箱母亲”,就是一种能够使孩子不缺吃穿,但没有一丝情感的母亲,就象一台机器一样每日定时定量给孩子提供衣食照看。但实际考察的结果,连一个“冰箱母亲”也不曾找到,那些患儿的母亲都是有血有肉的大活人。而族谱调查显示,这种病与家族有密切关系(电视节目),显然是跟遗传分不开的。当初的“冰箱”理论是怎么来的呢?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是纯属空想出来的,这当然也是“环境决定论”的成果。有了这个理论依据,自然就会按理论的指引去寻找原因,于是就想象应该有个“冰箱母亲”。
近年有学者宣布,有些人总喜欢搞一些新奇、冒险、有刺激的事情,平淡的生活无法使他们满足,这种性格是由一种基因决定的,无此基因的则更倾向安于现状。令人稍感意外的是,既没有人激烈反对,也没有人大力支持,好像完全无所谓。这又是怎么回事?人们一向坚决反对“基因决定论”,为什么这回反应这样冷淡?稍加思索,不难明白,原来这个性状是个中性的东西,求新冒险既不是什么超凡的才能成就,值得眼红嫉妒,也不是什么流氓恶棍,令人深恶痛绝,谁喜欢刺激冒险,冒去好了,不喜欢冒险,就老实呆着,谁也不会吃饱了撑得,去拿它争个是非高下,基因不基因,有什么关系呢?
追求新奇冒险,是一个特征很鲜明的性格,男女差异的表现,则不限于一点,喜爱的事物,思维方式,技能特长,胆量大小等,差别表现得很广泛。如果这些都是基因决定的,我们可以做个大胆的推测:人的行为、性格、观念、意识、才能、特长等,这些社会属性的东西都是基因决定的。“是基因决定的,为什么刚生下来不会?”反对者一定会这样说。这是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概念,基因决定,不等于刚出生就会。鸟会飞是不是基因决定的?刚出生的鸟会飞吗?狼吃羊是不是基因决定的?刚出生的狼崽会不会吃?当然,人与其他动物有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就是人要学习很多东西,语言文字,知识技能,这些都是不学不会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模糊了人的视线,人类从远古走来,发明创造的东西越来越多,所有这一切,必须学习,先天不会,这就给人形成了一种印象:人什么都是学的,不学什么都不会,特别是看到孩子们往往喜欢模仿的时候,这种观点就更加强化了。但是,这些学习内容都只是外因,学习能力才是内因,内因是先天性的,正如许多其他动物都有各不相同的学习能力一样。这里说的学习能力不仅有高低、强弱之分,更有目标取向之别。同一个班级,同样的课本,同样的教师,学习的效果则各不相同,这是学习能力的强弱差别。而不同的学习课目,则互有高低上下,有人对某种事物特别着迷,乐此不疲,换个人则对此毫无兴趣,而他又可能对别的事物倾心迷恋,一个人可能对某些事学习起来轻车熟路,甚至不学自会,换个内容则极端困难,劳而无功,这都是普通常见的现象,这就是学习的目标取向不同,特长才能也正是源出于此。我们不是同样看到,孩子们只对有兴趣的东西才模仿,对不喜欢的,让他学也顶多只是应付差事吗?某国有一个弱智人艺术家,他的雕塑技艺相当高超,塑造的动物形象逼真,栩栩如生。他的这项才能是偶然被发现的,并没有专门学习培训过(据电视报道)。 在当代,除了在基因层面上的实验外,人的行为、才能是否与先天遗传有关的研究完全是个空白。由于人们主观地认定了“环境决定论”,就把一切不合意的东西,能忘的忘掉,能掩盖的掩盖起来,研究当然不能搞了,过去已有的成果也绝不能再提了。在生物学界,现代遗传学有两位创始人,即孟德尔和戈尔登,他们的学术地位,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不会被撼动的。他们同年(1822)出生,又同在1865年发表了各自的奠定遗传学基础的划时代的论文。而如今,孟德尔大名鼎鼎,无人不知,戈尔登却仿佛蒸发了一般,无影无踪,无声无息,再也无人提及,以至有些生物学专业的人士,都不知道有戈尔登其人。怎么回事?是戈尔登错了吗?不是,人们对认为是错误的人和事,并不忌讳提及他们的名字和观点,而是将其公之于众,加以批判,指出他们的错误所在。如亚里士多德、托勒密、拉马克、马尔萨斯等,都得到了这种待遇。而对戈尔登的理论,没有谁提出过反对的理由,却不约而同地一致采取了彻底封杀的政策,究竟是为什么?除了戈氏研究的选材和内容令人忌讳之外,恐怕是很难找到别的原因了。戈尔登1865年发表的第一篇论文名为《遗传的高才与天才》,取材就是人的学业才能的遗传性。顺便再说几句,孟德尔1865年的论文名为《植物的杂交实验》,尽管这个选材不会引起人的反感,被后人引为经典例证,但在当时却无人能识,致使这样一项重大发现被埋没了三十多年。直到1900年,又有人独立地重新发现了孟氏的定律才引起重视。可见,真知灼见不被认可,在学术史上并非个别事例。
一百多年前,戈尔登用统计的方法研究人的学业成就是否与遗传有关,结果发现,著名法官的儿子,大约四个中就会有一个成为名人,而普通平常人的儿子成为同样著名人物的可能性,约四千个里有一个,为前者的千分之一(戈尔登《遗传的天才》1869年)。中国的名人世家在民间古已有之,帝制时代的科举考试,常有五子登科、兄弟同榜、父子鼎甲、叔侄状元等故事流传。据调查,清代260年间,科举产生的巍科人物,即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和第二甲第一名传胪,共560个名额。据这项尚未完成的研究,可以指明的至少有42%彼此间有血缘关系,即同属于一个庞大的血缘网(潘光旦《优生原理》)。这种现象至今仍普遍存在,以高考为例,常常是一个家族的子女接二连三地榜上有名。
调查是研究方法之一,实验也是重要的手段。有学者用孪生子做实验研究,据医学常识可知,孪生子有两种,一种是同卵孪生子,他们性别相同,各方面品性非常相似,令人难以区分。异卵孪生子则跟普通兄弟姐妹差不多,性别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实验选用同卵孪生子,看看后天的影响有多大的效果。七十多年前,美国耶鲁大学两位学者格赛尔和汤姆生合作,用一对不满一岁的孪生女孩作对照实验。他们对一个女孩进行爬梯子和玩方木块的训练,以期使她在技巧和动作协调上有所长进。另一个女孩则不让她接触这种练习。第一个女孩训练六个月之后,让另一个也开始同样的训练。这样她们接受训练一早一迟,时间一长一短,如果训练能影响才能的发展的话,她们就会显出差别。后来又用同样的方法研究这一对孪生女的语文学习。最终发现,随着时间的渐进发展,她们展现的技能和学习成绩完全相同。这个实验证明,先天遗传的才能品质,随着生长发育,到时候自然就会展现出来。
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很多,有的调查养子跟父母的相似程度,结论是,在一切影响智力的因素中,遗传占80%,家庭环境约占17%,这说明环境对智力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并不很大。有的以孤儿院中的儿童为对象,比较他们的智商是否比社会上的普通儿童更相近,各家庭的环境可以差别很大,而孤儿则是一出生即被遗弃,都生长在孤儿院的同一条件下。结果发现,孤儿院中的儿童之间并不比普通的儿童更接近。德国学者郎兀用孪生子研究犯罪与遗传的关系,他调查了30对孪生子,其中同卵孪生子有13对,其余17对是普通的。这30对孪生子都是至少有一个有过犯罪入狱的经历的,调查的结果,13对同卵孪生子中有10对是双方都因犯罪入过狱的,而17对普通孪生子中,双方均犯罪入狱的有两对。这两种孪生子的生长环境并无明显的差别,犯罪性的差别显然与遗传有密切的关系(郎兀《犯罪与命运》1930年)。还有对美国名人堂中的著名人物的家族调查,发现这些名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彼此间有很近的血缘关系。对皇族子嗣的统计,证明皇族的德、才等品质的优劣,与家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皇族的环境条件无疑是最优越的,这可排除环境差异造成的影响(《优生原理》)。所有这些研究,无一不是说明,人的各方面品质,先天条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仅是学业、成就、恶行等品质,还有脾气、性格、爱好、特长、体质、疾病等,莫不如此。生育过多个孩子的母亲都知道,胎儿在腹中的胎动就个性鲜明,这种动作与孩子出生后直至一生的性格特征,有着高度的一致性。这总不至于也是环境的影响吧?
先天因素不仅决定着各种智力和非智力的一般性品质,还能决定特定的才能、行为,前述的弱智艺术家即属此列。还有某国一位著名音乐家的故事,是大家熟悉的,他四岁时就展现出了突出的音乐天才,后经用心培养,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音乐家。盗癖,是一种很典型的例子。一名惯盗,有职业,有家庭,工作表现也算上乘,并有一定的才干,被提升为厂长,前途正不可限量,他却对盗窃极为嗜好,多次被捉,反复拘留、劳教,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光彩的事,也曾无数次痛下决心,要改邪归正,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究其原因,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在作怪,一见他人财物,就心痒难耐,无法自制,只要有机可乘,必伸手无疑。如果环境能改造人的话,这不仅有外界的努力,还有主观的意志决心,为什么就是不管用?有这么一个女人,从小就显出凶猛残暴的性格,上小学时就异常凶暴,令人望而生畏,中学时与一同学恋爱,该男友很快发现了她的恶劣品质,想与之断交,她一怒就抄了男友的家,把坛坛罐罐打个稀烂,男友无奈,被迫与之结婚。丈夫无法忍受她的粗暴蛮横,借口打工到外地躲避,女儿就成了她发泄兽性的出气筒,终于有一天,十六岁的女儿被活活打死。这能用环境的影响来解释吗?当今的有些统计材料也很能说明问题。某市两个街区,一个街区的居民知识分子和干部比例较高,这个街区有劣迹的女青少年有3人。另一比较一般性的街区,这里的劣迹女青年有83人,为前者的28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初探》)。这种现象是普遍性的。另一项关于犯罪分子的统计表明,犯罪人员的子女的犯罪率,比总人口犯罪率高出几十倍。这里大胆做个推测:如果把犯罪分子子女的犯罪率,跟德才兼备的优秀人物的子女犯罪率比较一下的话,恐怕要高出不止百倍,上述两个街区的对比就说明了这一点。有的现代移民形成的新居民区,由于某种原因,集中了较多的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并剔除了劣迹分子,那里的犯罪率极低,社会风气良好,人们普遍比较温和、友善。这些现象怎么解释呢?是居住条件、经济状况造成的吗?两类人的这些条件显然没有他们的行为品质那样巨大的差别。人们一定会想到的一条理由是:教育,“知识分子受教育最多,自然就成了遵纪守法的正人君子了!”但我们也知道,知识分子并不是一出生就被划定为知识分子,然后加以充足的教育,使之成为知识分子,地痞流氓也不是刚出世就被列入地痞流氓的编制,然后专门训练他们为非作歹,使之成为地痞流氓。不管后来成的什么气候,当初大多是被送入一样的学堂,读同样的书本,听一样的说教,结果怎么就不一样呢?我们也曾听到一种流行的说法:“某某制度是犯罪的根源”,但别忘了,这些材料是来自同一个制度下的,不管这个制度是什么的根源。
有这么一个典型的家族,五代惯匪,从有史可考的第一代开始,世代为匪,子子孙孙都是靠打、砸、抢、偷、骗为生,是当地著名的流氓恶棍家族。虽然官方多次征伐捕杀,曾一度濒临灭绝,但总有少数几个“不够死罪”的,经关押、坐牢,最后存活下来了。就是他们延续了香火,使这个家族发展壮大,终于成了气候。多年来,百姓被偷、被抢、被诈、被殴打、被伤害的不计其数,此外,欺诈经商,走私贩毒是他们的固定职业。但这样的小打小闹越来越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了。就在又一次偷盗被抓住时,他们不再束手就擒,而是揭竿而起,高举“义旗”,一阵疯狂的烧杀抢掠之后,逃进深山,打算重振当年的威风,再现祖先的辉煌。尽管不久又被捉获,但如今更加宽大为怀,只处决了少数几个“罪大恶极”的,大半仍然是“不够死罪”。此外,还有十几个乳臭未干的“无辜”的后代,因恐人报复,被着意地保护了起来。对这种家族性的品质,人们早有现成的解释,这就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以致代代相传”。那好,不是还有十几个“无辜后代”吗?据说被官方特别优待,收入了某寄宿学校,加以保护、培养,以期使他们成为“新人”。这倒是个很好的实验,等着瞧吧,看看这些“无辜后代”能出落成何等人物,我们拭目以待。类似这样的家族实际上随处可见,它们各有千秋,不尽相同,其“道业”也深浅不等,有些不及上例那样登峰造极,在各地自生自灭。这些都说明,人的行为品质是先天决定的。“人一生的经历千变万化,无法预料,行为怎么能在出生之前就确定了呢?”“环境决定论”者一定会这样说。“先天决定论”并不是认为一生的行为就像上了发条的机械玩偶那样,永远重复一种固定的动作组合。先天决定的是规则,规定遇什么情况,就采取什么行动,犹如交通规则,它并不规定具体的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时间,只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采取什么措施。就如我们见到的所有动物一样,它们都会根据现实情况,决定如何使用先天的本领。那么,环境究竟还有没有作用呢?当然有,环境有环境的作用,但它只能是个外因,外因取代不了内因,内因也不能顶替外因,外因有作用不等于内因没有作用。比如鸡蛋,具备了内因,没有合适的环境条件还是不能孵出鸡来,但这不等于有了相同的条件,所有的蛋都孵出一样的鸡。雏鸡的生长发育也不是不受环境的影响,但也不等于只要调控这些条件,就能任意改变鸡的品种。 我们之所以不得不打破精神枷锁,去寻找新思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大家都面临的社会现实。我们知道,如果真正掌握了某项真理,用于实践是不会不灵验的。比如,掌握了电学原理,我们造出了数不清的电器设备,都能实现预期的目标,只要是符合电学原理的设计,就没有不成功的;掌握了力学、热学、光学,造出了各种机械、光学仪器……,等等。当初造不成永动机,就是因为它所依据的原理──凭空制造能量──错了。如果按照某种理论去指导实践,却总也不成功,结果总是跟预期的不一样,那就可以肯定,这个理论是错的。
让我们再次回到生存的话题上。谁人不知,生存就是:适者生存,能够获得最优的生存条件的,就是生存的最成功者。由于人的生存方式所决定,人所需的一切都可以由这种通用物质──钱变成,所以人的生存活动就是围绕这一个字:钱!人还必须最大限度地逃避危难,所谓“趋利避害”者是也。就像个子高低、长相各异一样,每个人的追求金钱的方式方法、能力强弱各不相同,逃避伤害的方式各异,就是这些差别,导致生存能力的差异,然后经过适者生存这道工序的筛选,优胜劣汰。如此一代代流传至今,于是就有了今天的人群,有了今日的社会。
关于淘汰的问题,要着重讨论一下。优胜劣汰,就是适者生存,余者淘汰。但平日的观察似乎看不出这一点,死亡是淘汰的途径之一,常见的死亡原因或寿终正寝,或意外伤亡,或战场捐躯,还有极少量因罪大恶极而被处决,间或也有一些因争权夺利斗争而丢掉了“吃饭家伙”,好像与个人品质所导致的生存能力并无关系。实则不然,人类历史上无数次经历过灾荒大劫,哀鸿四野,饿殍遍地,每当此时,常伴随天下大乱,群雄并起,那些山贼草寇、大盗小偷,便得到了天赐良机,“时事造英雄”,只要是那些“有本事”的,胆大妄为、凶狠残暴的,都能夺得一席生存之地,甚或过得相当不错。而那些老实本分、只知勤劳苦干的“窝囊废”,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在劫难逃。如此这般,反复多次,就像育种专家采用的选育法一样,效果十分显著。除了这种大乱之世,那些相对比较安定,或短时的盛世繁荣时代,这种时候优胜劣汰是如何进行的呢?表面看上去,这时的社会风平浪静,一派祥和,到处是欢声笑语,人们温文尔雅,客套谦让,然而在这些表面现象的掩盖下,潜伏着不动刀兵的明争暗斗,充满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就社会总体状况而言,一个人即使受些损失,被偷、被骗、被抢,受欺压、受凌辱,吃些亏、上些当,一般都不会危及性命,都能活下去,离死还差得远,怎么会淘汰呢?原来,人与其他所有的生物一样,生老病死是自然存在的事情。生老病死总是受各种生活条件的影响,如食物不足,营养不良,心情不佳,过度劳累,都会影响健康状况,易患疾病,体力不充沛,遇事易受伤害。财力不足,医疗难以保障,生活不能充分满足。如善良忍让,先人后己,诚实无欺,则付出多,获得少,易受攻击伤害……等等,最终都会影响到寿命。表面看来都属于“正常死亡”,但从种群整体的反映来看,平均寿命的缩短,就表现为死亡率的升高。如前文所述,死亡率的一点微小差异(假定生殖率相同),天长地久之后,将导致种群品性的重大改变,死亡率低的将成为种群的绝大部分。生存斗争影响的不只是死亡率,生殖率也同样受影响,吃亏的部分,死亡率上升,生殖率必然下降,两个因素共同作用,效果更加显著。此外,“非正常死亡”方面,选择作用更加明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扑烈火,战洪水,斗歹徒,每当此时,舍生取义,慷慨赴死的总是一些一腔正气、疾恶如仇的忠良之士(有极个别例外)。如有一少年,当山火熊熊燃起时,别人都转移撤退,他却奋不顾身,上山扑火,结果是“烈火中永生”,没有留下任何后代。凡遇暴徒行凶,挺身而出的,大多非死即伤。那些懂得趋利避害,当观众看热闹的,自然是毫发无损,活得有滋有味,将来儿孙满堂。一青年,见汽车冲入河中,他舍生忘死,连救三人,自己却耗尽体力,被激流卷走。该青年家中贫穷,负债数千,且为家中主要劳力,而被救者家资巨富,经营车队,当有关组织劝被救者捐一点抚恤金时,他们声称:“是他自己要救的,又不是我让他救的!”一毛不拔。就这样,一个高尚的灵魂消失了,换回了几条白眼儿狼。此类故事多得数不清,不必一一列举。“非正常死亡”中的事故伤亡有没有选择作用呢?事故的制造者都是些无视规章制度、愣闯蛮干的顽劣之徒,伤亡者虽然不象见义勇为那样都是优秀分子,但总的品质可以代表人群的平均水平,肯定是比肇事者为优,而肇事者大多完整无缺,这也能导致不同品质的死亡率不同。如车祸、沉船、矿难、失火、爆炸、桥梁房屋垮塌、中毒等等,极少有事故制造者一同毙命的。
以上只是列举了几个显而易见的项目,来说明人类动物是怎样在生死存亡的选择与淘汰下进行演变进化的,这种演化过程也就是人性品质的形成过程。社会中这种作用力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因此不可能准确地统计出有多少种因素在起作用。
看了一半, 本来就受了礼教仁爱思想余毒的残害,还是思想简单点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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