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家庭“隐形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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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和大志都是公务员,结婚已经10年了。随着仕途上的升迁,大志越发觉得妻子小华配不上他了,但因为孩子的原因,大志采取“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流行做法,在外面花天酒地,回家越来越晚,有时夫妻俩一天也难得说上几句话,小华经常在家里独自流泪。
  其实,小华遭受的冷落、漠视也是一种家庭暴力,即精神暴力。专家认为,如果把家庭暴力分为精神暴力、身体暴力和性暴力三种,那么在今日的家庭中,精神暴力的发生频率最高。精神暴力被形象地喻为“冷暴力”,即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并非通过殴打等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采取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的态度。漠不关心,将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用语言辱骂或威胁对方,是隐性暴力中比较常见的做法。隐性暴力的伤害,更容易造成精神隐疾。

  因为冷暴力具有隐蔽性,因此它容易被人忽视,在不少人眼里,拳脚相向才算是家庭暴力。事实上,冷暴力在现代家庭生活中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记者随机采访身边若干个朋友,不少人都表示,夫妻吵架后,经常要么长时间互不搭话,要么恶语相向。

  冷暴力虽然没有肉体上的直接折磨,但痛在心里,有苦说不出,精神上的伤害有过之而无不及。受访对象均认为,在冷暴力中,男女双方都会受到精神虐待,但女性因受经济地位较为薄弱,思想不够独立等方面的影响,比起男性来讲,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深。

  虽然女性经常是冷暴力中的受害者,但遭受冷暴力的女性很少会想到诉诸法律。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黄律师介绍说,女性因家庭暴力求助援助中心的大多是直接遭受丈夫殴打的,而因冷暴力求助法律的目前还没有。丰泽区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也相对集中在家庭婚姻方面的咨询和家庭暴力的投诉中,而有关冷暴力行为的投诉微乎其微。

  据泉州某律师事务所肖律师介绍,新《婚姻法》中规定,家庭暴力分为肉体上和精神上两种。对身体实施暴力后一般会导致身体外伤,有据可查。但法律是一种公权力,不能完全介入夫妻的私生活,很难把冷暴力纳入到法律权力的范围中来。目前法律上对于精神暴力的鉴别、取证等都尚无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也缺乏可*作性,而且实施冷暴力后无迹可寻,法律对此很难作出制裁。

  丰泽区妇联小陈指出,冷暴力大多数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究其原因,她认为,这部分人接受的教育程度较高,法律意识也较强,冷暴力难受法律制裁,在他们看来更为“文明”,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小陈指出,冷暴力只会两败俱伤,最后可能导致婚姻解体,妇联在接到这类投诉后,一般是从道德和情感的角度做思想工作,通过心灵上的沟通,来化解施暴者和受虐者的情感隔阂。她建议,在家庭生活中,夫妻要互相宽容,互相体谅,和睦相处。(文中小华、大志均为化名)?相关链接:如何防范“冷暴力”

  1.提高个人主体意识。维护家庭幸福的基础是男女平等。首先要尊重自己,才有可能获得对方的尊重。在面对精神暴力时,要学会用适当的方式来表达个人的真实意愿,提醒对方注意到他对你造成的伤害。

  2.学习婚姻之道与情绪调控。夫妻冲突是引起家庭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夫妻关系是婚姻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学习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技能有利于发展和谐的夫妻关系,减少夫妻冲突,从而防止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也有利于冲突的解决。

  3.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亲朋好友、周围邻居、单位同事都可以成为自己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政府部门(公安、司法、医疗)和社会组织(社区、律师、服务组织)、心理专业咨询与治疗,都是你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很有力的支持者。

  4.增加个人社会资源。在家庭暴力中,女性常常受控于丈夫而仅有很少的选择权。比如因为经济、情感依赖、孩子等原因,女性只好继续留在暴力环境中。增加选择的权利,实际上就是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个人技能、经济自立、住房权益、家庭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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